15.在大学的最后几年(2)
所有这一切都告诉我,对逻辑的研究要优先于对主观思维过程的研究。并且它使我非常怀疑我那时接受的很多心理学理论。例如:我开始认识到条件反射的理论是错误的。不存在像条件反射那样的东西。必须把巴甫洛夫的狗解释为在获得食物方面寻求不变量(这方面基本上是“可塑的”,换言之,通过试错法可进行探索),并且解释为形成对即将发生的事件的期望或预期。人们可以称这一点为“条件”,但它并不是作为学习过程的结果所形成的一种反射,而是对所预期的东西的一种发现(可能是一种错误的发现)。因此,用这种观点来看,甚至巴甫洛夫的表面上是经验的结果和别赫捷列夫的反射论以及大部分现代学习理论的结果都已证明,是在亚里士多德逻辑的影响下错误地解释了他们的发现;因为反射论及条件理论,不过是翻译为神经病学术语的联想心理学。
1928年,我递交了哲学博士论文,在这篇论文中,尽管是间接地,但它是这些年我对思维心理学和发现心理学研究的结果。我终于离开了心理学。我留下了未完成的心理学工作,甚至没有在我写的大多数稿子中留下一篇誊清的稿子;而《论思维心理学中的方法问题》这篇论文是仓促写就的,起初只是打算将其作为我的心理学工作的导论,虽然是我转向方法论的标志。
我认为我的论文很糟,我甚至从没有再看它一眼。我还感到我的两次“严格”的考试(“Rigorosum”是取得哲学博士学位的公开口试的名称)也很糟糕,一次是考音乐史,另一次考哲学和心理学。布勒以前考过我心理学,没有问我任何心理学方面的问题,而是鼓励我谈一下我对逻辑以及科学逻辑方面的观点。石里克主要考我哲学史,我在回答莱布尼兹的问题上是如此糟糕以致我认为我的考试不及格。当我听说我以最高分数“得到一致同意的优异成绩”通过了这两科考试时,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当然我轻松又愉快,但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不能克服我理应不及格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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