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开夏八童伶舞蹈班(3)
兰开夏八童伶舞蹈班(3)
和兰开夏八童伶班的艺徒在一起,虽然生活过得很简朴,但我们是愉快的。可是偶尔我们也会惹起一些小小的纠纷。记得有两个年龄与我相仿的艺徒是走软索的小男孩,他们和我们一起串演,有一次偷偷地告诉我们,说他们的母亲一星期要拿到七先令六便士,每逢星期一早晨就要在他们盛火腿蛋的盆子底下摆一先令,给他们当零用钱花。“可是,”我们当中一个孩子说,“我们只拿到两便士呀,早餐只吃到面包和果酱。”
杰克逊的儿子约翰听我们这样埋怨时,伤心得哭了,他告诉我们,有时候,在伦敦郊区,我们只能临时演出一两个星期,他父亲每周只能为这个班子挣到七镑,甚至勉强对付开销都很困难。
由于看到这两个小艺徒过着这种富裕的生活,我们也都渴望成为走软索的演员。因此,有几个早晨,戏院一开门,我们当中就有一两个人开始练习翻筋斗,在自己腰里缚上一根绳。这样练下去,我筋斗已能翻得很好了,可是后来我摔了一跤,大拇指挫伤了。于是我的走软索生涯也就告终了。
除了舞蹈以外,我们总想方设法地要多学会一些其他的本领。我想在滑稽戏里耍杂技,于是攒了一点儿钱,买了四个皮球和四个白铁皮盆子,每天连续几小时站在床头旁边练习。
杰克逊先生真是一个好人。在我离开童伶班的前三个月,我们参加了一次为我父亲举办的义演,因为那时父亲已经病得很厉害,许多艺人都自愿献技捐助,其中包括杰克逊先生的兰开夏八童伶班。举行义演的那天晚上,我父亲走到台上,气喘吁吁,很费力地说了一席话。我站在戏台边上看着他,没想到他已经是早晚就要去世的人了。
我们回到伦敦后,每逢周末我都要去看望母亲。她觉得我面色苍白,身体很瘦,认为舞蹈对我的肺有害。她非常担心,就写信给杰克逊先生,絮叨这一件事情,杰克逊先生看了大为恼火,最后把我送回了家,说他不值得为了我跟这样一个爱找麻烦的母亲纠缠不清。
过了几个星期,我害了气喘病。病越来越厉害了,母亲以为我患了肺结核,就赶紧带我去布朗普顿医院,在那里给我作了全身检查。结果医生并不曾发现我有肺病,但我确是患了哮喘症。此后几个月里,我一直呼吸困难,感到非常痛苦。有时候我恨不得要从窗子里跳了出去。用一条毯子蒙着头去嗅那药草喷雾,也不能使我喘得好一点儿。但是,像医生预测的那样,最后我的病好了。
这一个时期里的事情,我有记得清楚的,也有已经模糊了的。给我印像深刻的,是穷苦生活中那种使人感到难堪的处境。我已经记不得雪尼当时在哪里,因为他比我大四岁,所以我只偶尔意识到他是在我身边的。为了减轻母亲的负担,他可能是去跟外祖父一起住了。我们的住处好像常常东搬西迁,最后是搬进了波纳尔弄三号的顶楼里。
我很清楚地体会到,我们家由于穷苦而在社会上受到了种种耻辱。即使是那些最穷苦的儿童,他们每逢星期日总要吃一顿自己家里烧的菜。在家里吃烤肉是一件体面的事情,同时也是以此区分穷人各阶层的一种仪式。凡是无力在家中吃一顿星期日饭菜的,都属于乞儿阶层,而当时我们就是属于那个阶层的。母亲总是叫我到最近的那家小餐馆去,买一客六便士客饭(包括一点儿肉和两样蔬菜)。这是多么寒碜啊——尤其是在星期天!我老是缠着她,怪她为什么不在家里烧一些菜,尽管她再三向我解释,说在家里做菜要多花一倍的钱。
但是,我们鸿运高照,一个星期五母亲去赛马,赢了五先令,于是,为了使我高兴,决定星期天自己烧一顿饭菜。除了其他一些可口的食物以外,她还买了一块预备烤了吃的肉,但看上去它又像是牛肉又像是板油。肉大约有五磅重,上面还贴了一张标签:“最宜烧烤”。
母亲没有炉灶,只得借用房东太太的,但又不好意思老是在厨房里跑出跑进,就随便地估计了一下需要烤多少时间。结果是,真叫人扫兴,我们的那块肉缩得像只棒球一般大小了。尽管母亲埋怨,说我们吃六便士一客的饭菜既省事又可口,但是我却吃得挺高兴,因为想到自己已经能和那些左右高邻过着同样的生活,而感到心满意足。
我们的生活中突然出现了一次变化。母亲遇见了她的一个老朋友,这朋友衣饰华丽,气派十足,看来很是得意,原来她已经放弃了舞台生涯,做了一位阔绰的老上校的外室。如今她住在斯托克韦尔街一个上等住宅区里,一天和母亲久别重逢,非常高兴,就约我们去她家里度夏天。因为当时雪尼正下乡去采蛇麻,所以,也用不着多方邀请,母亲就答应了。母亲反正做得一手好针线,于是把自己打扮得很大方,而我则穿上了兰开夏八童伶班留下的那套漂亮衣服,所以这次出门看上去总算相当体面。
再说,第二天我们住进了兰斯多恩广场拐角上一个极其幽静的寓所,到了一个极其富丽的环境里,那个宅门里雇有许多仆人,粉红色和蓝色的卧室里,挂的是印花棉布窗帘,铺的是白色熊皮地毯,而我们在那儿过的生活也是十分奢侈的。我记得非常清楚:那些温室中培育出来的碧绿的大葡萄把饭厅里的餐柜上点缀得多么美丽,而每当我看到那枝葡萄神秘地逐渐减少,一天天变得更像一个光杆儿时,我又感到多么内疚。
那家人一共用了四个女仆:一个厨娘,三个老妈子。除了母亲和我以外,另有一位男客,那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人,他留着剪短了的红色小胡子,老是显得十分紧张。平时他对人和蔼可亲,态度大方,在那位留着灰色络腮胡子的上校出现之前,他好像永远是组成这个人家的一员——但每次上校一回来,这位漂亮的年轻人就不见了。
上校每星期只偶尔回来一两次。他在家的时候,整个住宅里都笼罩着一种神秘的气氛,母亲总是关照我躲开点儿,别叫他给撞见了。有一天,我跑进门厅,上校正从楼上走下来。他是一个身材高大、态度端庄的绅士,穿了一件大礼服,戴了一顶大礼帽,一张红润的脸,长长的花白络腮胡子,一个秃脑袋瓜儿。他向我温和地微笑,一面继续向前走去。
我始终不大明白,为什么大伙儿要那样大惊小怪的,为什么上校一回到家里就会产生这种影响。但是上校从来不在家里多待,他一走后,那个留着小短胡子的年轻人就来了,而一家人也恢复正常了。
我变得十分喜欢那个留着小短胡子的年轻人。我们总是带着女主人的两条美丽的猎狗,一起到克拉彭公地?去散步,一直要走到很远的地方。那些年头里,克拉彭公地的环境很是优雅。在我们偶尔去那儿买东西的药房内,连那些香水、肥皂和香粉散发出的熟悉的香味,也给人一种优雅的感觉——打那时候起,我一闻到了那些药房里的气味,就会有一种愉快的怀旧情绪。那位年轻人劝母亲让我每天早晨洗冷水浴治哮喘,这种冷水浴可能是有益的,因为浴后我感到精神爽适,所以后来我就喜欢洗冷水浴了。
和兰开夏八童伶班的艺徒在一起,虽然生活过得很简朴,但我们是愉快的。可是偶尔我们也会惹起一些小小的纠纷。记得有两个年龄与我相仿的艺徒是走软索的小男孩,他们和我们一起串演,有一次偷偷地告诉我们,说他们的母亲一星期要拿到七先令六便士,每逢星期一早晨就要在他们盛火腿蛋的盆子底下摆一先令,给他们当零用钱花。“可是,”我们当中一个孩子说,“我们只拿到两便士呀,早餐只吃到面包和果酱。”
杰克逊的儿子约翰听我们这样埋怨时,伤心得哭了,他告诉我们,有时候,在伦敦郊区,我们只能临时演出一两个星期,他父亲每周只能为这个班子挣到七镑,甚至勉强对付开销都很困难。
由于看到这两个小艺徒过着这种富裕的生活,我们也都渴望成为走软索的演员。因此,有几个早晨,戏院一开门,我们当中就有一两个人开始练习翻筋斗,在自己腰里缚上一根绳。这样练下去,我筋斗已能翻得很好了,可是后来我摔了一跤,大拇指挫伤了。于是我的走软索生涯也就告终了。
除了舞蹈以外,我们总想方设法地要多学会一些其他的本领。我想在滑稽戏里耍杂技,于是攒了一点儿钱,买了四个皮球和四个白铁皮盆子,每天连续几小时站在床头旁边练习。
杰克逊先生真是一个好人。在我离开童伶班的前三个月,我们参加了一次为我父亲举办的义演,因为那时父亲已经病得很厉害,许多艺人都自愿献技捐助,其中包括杰克逊先生的兰开夏八童伶班。举行义演的那天晚上,我父亲走到台上,气喘吁吁,很费力地说了一席话。我站在戏台边上看着他,没想到他已经是早晚就要去世的人了。
我们回到伦敦后,每逢周末我都要去看望母亲。她觉得我面色苍白,身体很瘦,认为舞蹈对我的肺有害。她非常担心,就写信给杰克逊先生,絮叨这一件事情,杰克逊先生看了大为恼火,最后把我送回了家,说他不值得为了我跟这样一个爱找麻烦的母亲纠缠不清。
过了几个星期,我害了气喘病。病越来越厉害了,母亲以为我患了肺结核,就赶紧带我去布朗普顿医院,在那里给我作了全身检查。结果医生并不曾发现我有肺病,但我确是患了哮喘症。此后几个月里,我一直呼吸困难,感到非常痛苦。有时候我恨不得要从窗子里跳了出去。用一条毯子蒙着头去嗅那药草喷雾,也不能使我喘得好一点儿。但是,像医生预测的那样,最后我的病好了。
这一个时期里的事情,我有记得清楚的,也有已经模糊了的。给我印像深刻的,是穷苦生活中那种使人感到难堪的处境。我已经记不得雪尼当时在哪里,因为他比我大四岁,所以我只偶尔意识到他是在我身边的。为了减轻母亲的负担,他可能是去跟外祖父一起住了。我们的住处好像常常东搬西迁,最后是搬进了波纳尔弄三号的顶楼里。
我很清楚地体会到,我们家由于穷苦而在社会上受到了种种耻辱。即使是那些最穷苦的儿童,他们每逢星期日总要吃一顿自己家里烧的菜。在家里吃烤肉是一件体面的事情,同时也是以此区分穷人各阶层的一种仪式。凡是无力在家中吃一顿星期日饭菜的,都属于乞儿阶层,而当时我们就是属于那个阶层的。母亲总是叫我到最近的那家小餐馆去,买一客六便士客饭(包括一点儿肉和两样蔬菜)。这是多么寒碜啊——尤其是在星期天!我老是缠着她,怪她为什么不在家里烧一些菜,尽管她再三向我解释,说在家里做菜要多花一倍的钱。
但是,我们鸿运高照,一个星期五母亲去赛马,赢了五先令,于是,为了使我高兴,决定星期天自己烧一顿饭菜。除了其他一些可口的食物以外,她还买了一块预备烤了吃的肉,但看上去它又像是牛肉又像是板油。肉大约有五磅重,上面还贴了一张标签:“最宜烧烤”。
母亲没有炉灶,只得借用房东太太的,但又不好意思老是在厨房里跑出跑进,就随便地估计了一下需要烤多少时间。结果是,真叫人扫兴,我们的那块肉缩得像只棒球一般大小了。尽管母亲埋怨,说我们吃六便士一客的饭菜既省事又可口,但是我却吃得挺高兴,因为想到自己已经能和那些左右高邻过着同样的生活,而感到心满意足。
我们的生活中突然出现了一次变化。母亲遇见了她的一个老朋友,这朋友衣饰华丽,气派十足,看来很是得意,原来她已经放弃了舞台生涯,做了一位阔绰的老上校的外室。如今她住在斯托克韦尔街一个上等住宅区里,一天和母亲久别重逢,非常高兴,就约我们去她家里度夏天。因为当时雪尼正下乡去采蛇麻,所以,也用不着多方邀请,母亲就答应了。母亲反正做得一手好针线,于是把自己打扮得很大方,而我则穿上了兰开夏八童伶班留下的那套漂亮衣服,所以这次出门看上去总算相当体面。
再说,第二天我们住进了兰斯多恩广场拐角上一个极其幽静的寓所,到了一个极其富丽的环境里,那个宅门里雇有许多仆人,粉红色和蓝色的卧室里,挂的是印花棉布窗帘,铺的是白色熊皮地毯,而我们在那儿过的生活也是十分奢侈的。我记得非常清楚:那些温室中培育出来的碧绿的大葡萄把饭厅里的餐柜上点缀得多么美丽,而每当我看到那枝葡萄神秘地逐渐减少,一天天变得更像一个光杆儿时,我又感到多么内疚。
那家人一共用了四个女仆:一个厨娘,三个老妈子。除了母亲和我以外,另有一位男客,那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人,他留着剪短了的红色小胡子,老是显得十分紧张。平时他对人和蔼可亲,态度大方,在那位留着灰色络腮胡子的上校出现之前,他好像永远是组成这个人家的一员——但每次上校一回来,这位漂亮的年轻人就不见了。
上校每星期只偶尔回来一两次。他在家的时候,整个住宅里都笼罩着一种神秘的气氛,母亲总是关照我躲开点儿,别叫他给撞见了。有一天,我跑进门厅,上校正从楼上走下来。他是一个身材高大、态度端庄的绅士,穿了一件大礼服,戴了一顶大礼帽,一张红润的脸,长长的花白络腮胡子,一个秃脑袋瓜儿。他向我温和地微笑,一面继续向前走去。
我始终不大明白,为什么大伙儿要那样大惊小怪的,为什么上校一回到家里就会产生这种影响。但是上校从来不在家里多待,他一走后,那个留着小短胡子的年轻人就来了,而一家人也恢复正常了。
我变得十分喜欢那个留着小短胡子的年轻人。我们总是带着女主人的两条美丽的猎狗,一起到克拉彭公地?去散步,一直要走到很远的地方。那些年头里,克拉彭公地的环境很是优雅。在我们偶尔去那儿买东西的药房内,连那些香水、肥皂和香粉散发出的熟悉的香味,也给人一种优雅的感觉——打那时候起,我一闻到了那些药房里的气味,就会有一种愉快的怀旧情绪。那位年轻人劝母亲让我每天早晨洗冷水浴治哮喘,这种冷水浴可能是有益的,因为浴后我感到精神爽适,所以后来我就喜欢洗冷水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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