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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别林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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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赴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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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赴纽约
  我们的船开赴魁北克,冒着十分恶劣的天气,在大海上航行了十二天。有三天,我们的船舵坏了,差点儿抛锚。但是,想到自己是往另一个国家去,我就感到很轻松愉快。我们乘的是艘取道加拿大的牲口船,虽然船上那一次没载牲口,但是却有许多老鼠,它们傲然盘踞在我的舱铺脚头,后来我把一只鞋向它们扔过去,它们才跑开了。
  那是九月上旬的一天,我们的船在迷雾中绕过纽芬兰。最后我们看见了大陆。那天下着
细雨,圣劳伦斯河两岸显得很荒凉。从船上望过去,魁北克好像是老哈姆雷特的鬼魂在上面徘徊的那堵城墙,于是我开始猜想,不知道美国是个什么样儿。
  但是,当我们的船向多伦多前进时,田野在一片秋色中越来越美丽了,这就激起了我更大的希望。我们在多伦多换火车,到美国移民局办理手续。一个星期日,早晨十点钟,我们终于到达纽约。我们在纽约时报广场走下有轨电车时,我感到有些扫兴。报纸在大街上和人行道边被风刮得到处都是,百老汇大街看来很不齐整,像是一个刚起床还没梳妆打扮的女人。几乎是每一个拐角上,都摆着有搁脚板的高椅子,人们只穿着衬衫,很舒坦地坐在那些椅子上,让擦鞋的人擦亮他们的皮鞋。他们给人的印象是:收拾打扮的事都是在马路上进行的。有许多人像是外地来的,他们都无所事事地站在人行道旁,仿佛是一些刚离开火车站的人,趁调换火车的间歇在这里消磨时间。
  然而,这就是纽约,这就是富有冒险情趣、令人茫然失措、使人感到有点儿害怕的纽约。相反,巴黎给我的却是一种更亲切的感觉。虽然我不会说法语,但是,到了巴黎,我在设有小酒店和露天咖啡座的每一个拐角上都受到欢迎。然而,纽约基本上是一个做大生意的地方。高大的摩天楼好像是高傲无情的,它们根本不理会到普通老百姓的方便;即使是在那些酒吧间里,也没有给顾客们坐的地方,只有一道长长的铜栏杆,可以让你在它上面搁搁脚,那些大众光顾的饮食店,虽然收拾得很干净,铺着白色的云石,但看上去却是那么冷落,一点人情味儿也没有。
  我去第四十三街附近,也就是如今纽约时报大厦那地方,在一幢褐色砂石砌的房子里租了一间后房。房间阴暗龌龊,这时我就开始怀念伦敦和我们的那小套住室。地下室里是一个洗衣房,平常每天熨平和烘干衣服时散发着臭气,更使我感到不舒服。
  头一天我就很窘。到饭馆里去点菜,我简直是在受罪,因为我说的话是英国口音——并且话讲得很慢。许多人说得那么快又急,我就感到很不自在,担心我那样结结巴巴地讲话,会浪费了他们的时间。
  我不习惯于那种轻快的节拍。在纽约,即使是一个做小买卖的,他干起活来也是那么利落。擦皮鞋的人那样利落地抖动他的擦鞋布,酒吧间的伙计那样利落地送上啤酒,然后让那杯酒在光滑的柜台上一直滑溜到你面前。卖苏打水的伙计给你来一客鸡蛋麦乳精牛奶,那样儿就像是一个灵活的杂技演员在变戏法。他飞快地抄起一只玻璃杯,抓到了什么就往里面放,一些香料,一团冰淇淋,两匙麦乳精,再来一只生鸡蛋,他叭地一下子就磕碎了那只鸡蛋,然后加上牛奶,把所有这些东西装在一个容器里摇了摇,不到一分钟就给你端上来了。
  第一天,在大马路上,我看见许多人都显得很寂寞孤僻;另一些人则端起了架子大摇大摆,好像那块地方是他们买下来的。有许多人的举动好像很冷落生硬,仿佛你待人和蔼客气就是表示软弱无能似的。但是,一到了晚上,当我随着一群穿夏令衣服的人沿着百老汇大街走过去时,我的心就安定下来了。我们离开英国时是峭寒的九月中旬,?但抵达纽约后却进入晴暖宜人的晚秋,气温在二十六七度。我沿着百老汇大街往下走,千百万盏电灯亮了,五光十色,像是一些鲜丽的珠宝。在那温暖的黑夜里,我的态度转变了,我认识到美国的意义了:那些高大的摩天楼,那些绚烂悦目的灯光,那些争强斗胜的广告,燃起了我的希望,激发了我的冒险心情。“这就是那个地方呀!”我对自己说,“这就是我应当呆的那个地方呀!”
  百老汇大街上,所有的人都像是从事娱乐性行业的;演员,玩杂耍的,演马戏的,表演其他游艺的,到处都是:马路上,酒店里,旅馆里,百货公司里,他们都在谈论自己的表演。你可以听到许多戏院老板的名字:李·舒伯特,马丁·贝克,威廉·莫里斯,珀西·威廉斯,克劳和厄兰格,弗罗曼,沙利文和康西丁,潘塔吉。不论是打杂的女佣,还是开电梯的工人,侍者,电车上的卖票员,酒吧间里的伙计,送牛奶的或制面包的:他们谈起话来都像是一些开戏院的人。你可以在街头听到一些谈话的片断,几位样子像农村妇女的慈祥的老太太说:“他刚去过西部,给潘塔吉一天演三场。?只要有合适的脚本,那孩子将来准会是一个挂头牌的歌舞剧演员。”一个看门的说:“你看到艾尔·乔尔森在冬花园里演戏吗。他肯定还有更好的戏码留给杰克戏院呢。”
  每天报纸上都用整版的篇幅刊载舞台新闻,编排得就像是赛马的表格式预报一样,并且,也像报道那些引进赛跑的马,把轻歌舞剧按照其受欢迎被喝彩的程度分别列为第一、第二和第三。我们的戏班还不曾进入比赛,但我急于要知道,它赛完后将在表格上排什么名次。我们约定只在珀西·威廉的轮回上演戏院演六个星期。暂时还没有其他戏院来邀我们续演下去。我们在美国待多久,全要由这次演出的成绩来决定。如果演砸了,我们就得回英国去了。
  我们定了一间供排练用的房间,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去排练《银猿》。演这出戏的戏班子里,有绰号“怪物”的老沃克,他是著名的德鲁里巷??丑角,那年已经七旬开外,虽然有着一条低沉宽亮的嗓子,但是我们在排练时发现他咬字不准,而这次排练时主要是由他来解释剧情。比如“要做出过火的招笑举动,adlibi-tum???”这样一句话,他就怎么也不会说。头一天晚上,他急忙中把它说成了“Ablib-blum”,后来又把它说成了“ablibum”,他始终不曾说对过。
  卡诺在美国名气很响。所以报纸上把我们的戏码排在第一流演员的上边。我虽然讨厌这出独幕剧,但当然要竭力把它演好。我也希望,像卡诺所说的那样,这出戏“最合美国人的胃口”。
  这里我不必再去描写,头一天晚上出场前我是多么紧张着急,一直捏着一把汗。再有,看见那些美国演员在条幕后面望着我们时,我又是多么局促不安。我一出场说的那句笑话,在英国会被认为是非常招笑的,并且是可以被用来预测以下各场是否会演得成功的。那是一个露营的场面。我拿着一只茶杯,从帐篷里走了出来。
初赴纽约(2)
  阿  奇(由我扮演) 早晨好,赫德森。你可以给我一点儿水吗?
  赫德森 当然可以。你要水干什么?
  阿  奇 我要洗澡
  (观众中只发出轻微的笑声,接着就是一片冷冰冰的静寂。)
  赫德森 你昨儿晚上睡得好吗?阿奇?
  阿  奇 哦,睡得糟透了。我梦见一条毛毛虫追我。
  仍旧是一片死寂。于是,我们就这样沉闷地演了下去,只看见条幕后面那些美国演员的脸越拉越长了。还没等我们演完,他们都走光了。
  那是一出沉闷无聊的独幕剧,我早就劝卡诺不要把它排为主打戏。我们的戏目里还有其他有趣得多的独幕剧,比如:《溜冰》、《漂亮窃贼》、《邮局》和《议员珀金斯先生》等,那些戏美国观众看了会感兴趣的。但是卡诺老是那样倔强。
  在外国演出遭到失败,别的姑且不谈,那情形至少是令人沮丧的。每天晚上演出的都是我们那些热情洋溢、妙趣横生的英国喜剧,但面对着的却是一些冷漠沉默的观众,那确是令人难堪的。我们就像是一伙逃犯似的在戏院里偷偷地走进走出。接连着六个星期,我们一直忍受着那种羞辱。其他戏班的演员都躲开了我们,好像我们害了瘟病似的。我们聚集在条幕后面,准备继续演下一场时,都垂头丧气,含羞带愧,那情形就像是要排列好了等候着枪毙一样。
  我受到这种冷遇,感到很孤独,但幸亏是我独个儿住开了。这样我的自卑感至少可以不致于影响了其他的人。白天里,我总是沿着那些漫长得没有尽头、不知道会把我引到哪儿去的大街散步,到动物园、公园、水族馆和博物馆里去解闷。自从我们的戏演砸了以后,我就觉得纽约非常可怕:它那些建筑物太高了,它那物竞天择的气氛压倒了我们。看来五马路上那些华丽的房屋并不是什么住宅,而是一些表彰成功的纪念碑。那些高大建筑和时髦商店,都好像在无情地提醒我,指出我个人的力量是多么微弱。
  有时候我在全市各处溜达,向很远的贫民区走去,穿过麦迪逊广场的公园,看见那儿有好些奇形怪状的孤苦老人,他们坐在板凳上,呆滞的神情中透出了绝望,两眼直瞪着双脚。后来,我继续向前走,到了三马路和二马路。那里的穷人看来都是那么生硬、怨怒、冷漠,有在地上爬的,有尖着嗓子叫的,有哭的,有笑的,有挤在门口附近或太平梯上的,也有涌上街头的。我看了那景象就感到很沮丧,于是又急着要回百老汇大街去了。
  美国人是乐观主义者,他们想到了什么就做什么,老是不知疲倦地进行尝试。他们衷心向往的是“名利双收”。此外再有:“意外成功!”“一鸣惊人!”“倾销存货”,“捞了钞票就跑!”“改换行业!”这些都是不安本分的想法,但这些想法却振作了我的精神。说来也矛盾,由于我们的戏班遭到失败,我反而感到轻松了,觉得没有拘束了。在美国还有许多其他的机会呀。我干吗要死守着演戏这一行呢!我又不是一个献身于艺术的人。我尽可以改行嘛!于是我又有了信心。以后,无论再遇到什么事情,我反正要在美国待下去。
  为了在失意中寻找排遣,我想到了求知识学文化;于是我开始到那些旧书铺里去看书。我买了一些课本——一本凯洛格?的《修辞学》,一本英文文法,一部拉丁英文字典——下定决心,要研究这几本书。可惜我没能坚持到底。我只略翻了翻那些书,便把它们藏在箱底里,一古脑儿都给忘了——直到第二次去美国时,我才再取出来看。
  我们抵达纽约的第一个星期,在戏报上看到一出叫《格斯·爱德华的学生时代》的戏,是由一个童伶班演的。这个戏班里有一个很能吸引人的小家伙,年纪虽小,但样子却很老练。他对赌香烟画片的瘾头很大,老是要和那些舞台工作人员或其他的人掷骰子赌画片儿,当时那种画片儿拿到了联合雪茄烟商店里去,可以调换各式奖品,从镀镍的咖啡壶起,一直到大钢琴。这个叽里呱啦话说得特别快的童伶,名叫沃尔特·温切尔?;又过了好些年,他的话仍旧说得那么快,然而,他写的报道却往往有失实之处。
  虽然我们剧团的演出遭到了失败,但是戏剧界对我个人却做了极好的评价。《剧艺报》的赛姆·西尔弗曼谈到了我的时候说:“那个剧团里至少还有一个很能逗笑的英国人,他总有一天会使美国人为他倾倒的。”
  这时候我们都已死心塌地,准备演满六个星期就卷铺盖回英国了。但是,第三个星期,在五马路戏院演出时,那里的观众多数是当管家和仆役的英国人。我真没想到,那个星期一晚上一开演我们就赢得了一个满堂彩。每一句笑话都把观众招得哄堂大笑。我们剧团里的每一个人,包括我在内,都感到很惊奇,因为我预料又会看到往常那种冷落的场面。大概,由于演出时很随便,我就感到轻松自在。因此我那天演得很成功。
  那个星期里,有一位戏院经纪人看了我们的戏,就邀我们去西部给沙利文和康西丁轮回上演戏院巡回演出二十个星期。我们准备演低级的轻歌舞剧,每天要演三场。
  虽然为沙利文和康西丁第一次巡回演出时我们没能够一演而红,但是,和其他的戏班子比起来,成绩还算过得去的。在那个年代,美国中西部是可爱的。那些地方的节拍比较缓慢,气氛富有浪漫色彩;每一家药铺和酒吧间门口,都摆着一个摇骰子的桌子,你可以赌店里出售的任何东西。每逢星期日早晨,大街上一直听到骰子在空洞中发出亲切悦耳的声音;我有好多次用一角钱赢到了价值一块钱的东西。
  那些地方生活费用很低。小旅馆里让你住一间房,每天管三餐,一星期收七美元。食品卖得特别便宜。我们剧团里的人主要是到酒吧间吃柜台上卖的便餐。你只要出五分钱,就可以喝一杯啤酒,再在柜台上随意挑一样可口的餐点。有猪蹄圈,咸肉片,土豆色拉,沙丁鱼,通心粉和干酪烘制的布丁,各色各样的香肠片,碎猪肝红肠,意大利香肠,以及热狗等。我们戏班里,有人贪图便宜,就吃得很多,把盆子垛起了一大堆,直到伙计跑来干涉他们,说:“喂!你们要把这一大堆盆子运到哪里去——是准备到克朗代克河去吗?”
  我们剧团里一共有十五个人(或许不只十五个),除了付去火车卧铺票费外,每人至少可以从自己的薪酬里省下一半的钱。我的薪酬是一星期七十五美元,我坚持按时把五十美元存进了曼哈顿银行。
  我们巡回演出的目的地是太平洋沿岸地区。那一次戏码和我们排在一起、跟我们一同去的还有一个年轻漂亮的得克萨斯州人,他是演空中飞人的,当时他正在三心二意,不知道应当继续和他的伙伴演空中飞人,还是应当改行做一个职业拳击家。我每天早晨和他练拳,虽然他长得比我更高更重,但是我却能够随意地击中他。后来我们成了极要好的朋友,每次练完了拳,我们总是一块儿出去吃午饭。他告诉我,他家里人是得克萨斯州的普通农民,于是他就谈到农庄上的生活。不久我们就想到要放弃演戏,两人去合伙养猪。
初赴纽约(3)
  我们合起来有两千美元,两人大做其黄金梦;我们计划在阿肯色买五角钱一英亩的地,开始时买二千英亩,用其余的钱买猪,并整理那片地。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我们估计,猪按照倍增生殖率计算,平均每年一窝五头,五年里我们就可以每人赚十万美元。
  坐在火车上,我们从窗子里望出去,看到那些养猪场,就激动得像什么似的。我们吃饭,睡觉,做梦,都想到了猪。要不是因为买了一本科学养猪的书,我真会放弃了演戏,成为
一名养猪的;可是看到书里那样生动地描写阉猪的技术,我的满腔热情都冷了下去,终于把干这一行的念头抛在脑后了。
  这一次出去巡回演出时,我随身带了我的小提琴和大提琴。从十六岁那年起,我每天都要在卧室里练四小时至六小时的琴,每星期我都请戏院里的乐队指挥或者他介绍的人教我。因为我用左手拉琴,所以我提琴上的弦都是按左手拉的需要装的,低音梁和音柱都更换了位置。我很想将来能成为一位首席小提琴手,如果这志愿不能实现的话,那么我就在轻歌舞剧团里拉琴,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认识到自己练这一行艺术是永远也不会出色的,于是我放弃了它。
  一九一○年,芝加哥曾以它的丑恶吸引了人们:偏僻,污秽,它是一个仍然保持着边疆时代精神的城市,一个繁华的、热闹的,像卡尔·桑德伯格?所描写的“烟与钢”的社会。在我的想像中,它附近是一望无垠的旷野,有点儿像苏联的大草原。这城市具有剽悍的拓荒者那种使人感到生气勃勃的喜悦精神,然而骨子里又隐藏着那种男性孤寂的苦闷。由于要减轻这种肉体上的痛苦,一种风靡全国的所谓歌舞剧就应运而生,演这种歌舞剧的是一伙举动粗野的丑角,再配上二十来个合唱团的姑娘。这些姑娘有的长得很漂亮,有的已经憔悴色衰。那些丑角有的很会招人笑,而演出的戏则多数是猥亵的色情喜剧,内容是粗俗的戏谑。剧中的气氛突出了“男子汉”的重要性,穿插了一些庸俗的两性之间的纠纷。但是,说来也矛盾,观众们看了这些戏,非但不去想到色欲,反而会对剧中的情节表示同情。芝加哥到处都上演这类的戏;有一出戏叫作《华特生肉庄》,扮演这出戏的是二十个中年妇女,她们长得奇胖无比,一律穿着短裤出场。据广告宣称,这些女演员的体重加起来有好几吨重。她们在戏院外面贴的照片上装出了一副羞羞答答的神气,但是你看了只会感到愁闷。
  到了芝加哥,我们住在商业区以外瓦巴希大街上一家旅馆里;旅馆虽然显得冷落和寒碜,但是另具有一种浪漫色彩,因为演歌舞剧的姑娘多数都住在那儿。我们每到了一个城镇里,总是直接赶往戏班子姑娘住的那些旅馆里,我虽然有意拈花惹草,但这种妄想并不曾实现过。夜里,火车在附近高高的路基上疾驶过去,像一架老式电影放映机那样把闪烁的光影投在我卧室的墙上。虽然在那儿并不曾有过什么奇遇,但是我仍旧喜欢那家旅馆。
  有一个年轻姑娘,她是那么安静、漂亮,但不知道什么缘故,从来不跟别人合群,走过时老是显出一副忸怩的神情。我在旅馆休息室里走出走进,偶尔经过她身边,但是,始终没勇气跟她搭讪,我应当说,她也没有作出鼓励我的表示。
  我们从芝加哥去太平洋沿岸地区时,这姑娘和我们同车;去西部的歌舞团,往往是都走我们所走的一条路线,并且在同一城镇里演出。有一次,我走过车厢里,看见她正在和我们剧团里的一个演员谈话。后来那演员走过来,坐在我旁边。“她是一个什么样的姑娘呀?”我问。
  “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姑娘。这个可怜的孩子,我真替她难过。”
  “为什么?”
  这时他靠紧了我一点儿。“你可记得,谣传演戏的姑娘里有一个害梅毒的吗?咳,就是她呀。”
  到了西雅图,这姑娘不得不离开歌舞团,进了医院。我们替她募捐,车上所有的剧团都捐了钱。可怜的姑娘,这一来所有的人都知道她的事情了。但是,她总算运道好,后来又加入了她的歌舞团。当时新出的一种洒尔弗散注射剂治好了她的病。
  在那些日子里,美国各地妓院区比比皆是。在芝加哥,万国妓院更是远近闻名,它是艾物利姐妹(两个中年的老姑娘)开设的;相传它以拥有每一个国家的妓女而著名。房间是用各种不同的风格装饰和陈设的:土耳其的,日本的,路易十六时代的,甚至有一个阿拉伯帐篷式的。它是全世界最考究的,也是最昂贵的一所妓院。百万富翁,实业巨子,内阁阁员,参议员和法官,都是那里的嫖客。开完了会的人,为了庆祝达成某项协议,往往把那妓院包下来玩它一个晚上。有一个贪色的富翁,据说在那里面住了三个星期,日以继夜地狂欢作乐。
  我们越向西行,我越是觉得那些地方可爱。从火车里望出去,只看见大片的荒野,景色虽然凄凉黯淡,但使我充满了希望。原来,空阔的地方是有益于灵魂的。它能够展开人的视野。现在我的眼界扩大了。那些城市,如克利夫兰,圣路易斯,明尼阿波利斯,圣保罗,堪萨斯城,丹佛,比尤特,比林斯:到处都呈现出一片兴旺发达的景象,给了我很大的鼓舞。我们和其他轻歌舞剧团中许多演员交了朋友。每到了一个城镇里,我们总是六七个人一起,在妓院区里会集。有时候我们赢得了鸨儿的欢心,于是那一夜她就关上了窑子,包给了我们。偶尔也有一些姑娘爱上了演员,跟着他们跑到邻近的城镇里去了。
  在蒙大拿州的比尤特,有整个一长条马路和几条横街都属妓院区,那里开了上百家下等窑子,它们里面的姑娘年龄最小的是十六岁,每次收费一美元。比尤特妓院区的女人被夸为中西部最漂亮的,其实这话并不虚假。只是你看见一个打扮得很时髦的漂亮姑娘,你就可以十拿九稳地说,她是从妓院区出来买东西的。她们到了外边,总是目不斜视,举止十分大方。许多年以后,我和萨默塞特·莫姆?争论《雨》一出戏里莎娣·汤普森这个人物。我记得,珍妮·伊格尔斯扮莎娣,穿了一双松紧靴,打扮得那么难看。我对莫姆说,如果蒙大拿州比尤特的窑姐儿那样打扮,她再也别想有生意了。
  一九一○年,蒙大拿州的比尤特仍旧是一个“尼克·卡特”式?城镇,那里的矿工都穿着长统靴,戴着两加仑帽??,拿着红手巾。我亲眼看见一些人在街头开枪,互相射击,一个老年胖警察局长追着射击一个逃犯,犯人最后被困在一条死胡同里,总算不曾被打伤。
  我们继续向西前进,我的心情更轻松了,因为看来那些城市更清洁了。我们一路要经过温尼伯,塔科马,西雅图,温哥华,波特兰。温尼伯和温哥华的观众,基本上都是英国人;尽管我当时一心向往美国,但总觉得在英国观众前演出是一件愉快的事。
初赴纽约(4)
  加利福尼亚州(以下简称加州)终于到了!这个阳光和煦的乐园,沿着太平洋海岸,绵延千里,到处都是橘树林,葡萄园,棕榈树。旧金山是美国通往东方的出口,那个城市里的食品价廉物美,我在那儿第一次尝到普罗旺斯式???田鸡腿、杨梅松饼和鳄梨????。我们于一九一○年到达旧金山,那地方经过了一九○六年的那场地震,或者,像当地人所说的,经过了那场大火,已经重新修建起来。虽然山地的街道上还留下了一两条裂缝,但毁坏的残迹已经看不出来。每样东西都是崭新的,漂亮的,包括我住的那家小旅馆。
  我们在皇后戏院上演,戏院老板锡德·格劳曼和他父亲都很和气,并且都爱结交朋友。戏报上第一次单独登出了我的名字,但不曾提到卡诺。再说那些观众也真可爱!虽然《银猿》是一出很沉闷的戏,但是演出时场场客满,观众们笑声不绝。格劳曼高兴地说:“你什么时候在卡诺戏班里演完了,就回到这儿来,让咱们一块儿演出。”我以前从来不曾看到人家这样高兴。在旧金山,你会觉察到一种乐观和奋发的精神。
  相反,洛杉矶却是一个丑陋的城市,那里天气闷热,居民面有菜色,好像是患有贫血症似的。气候虽然温暖得多,但是空气不及旧金山的清新。将来有一天,等到好莱坞只剩下了威尔夏尔大街上年深日久的柏油坑时,得天独厚的加州北部仍会继续繁荣下去的。
  我们在盐湖城结束了第一轮巡回演出,这个摩门教徒?的发源地使我想起了摩西如何救出了以色列的子孙??。那是一个空落落的城市,它好像是一片蜃景,在烈日的热气中荡漾,而城里的街道那样宽阔,也只有那些走过了大平原的人会设计建筑出来。像摩门教徒一样,城市显得冷漠和严肃——而那儿的观众也是如此。
  我们给沙利文和康西丁轮回上演戏院演完了《银猿》,回到了纽约,已经准备直接回英国了,但是威廉·莫里斯先生那时正在和其他几个轻歌舞剧团抢生意,决定邀我们演六个星期,在他纽约第四十二街的戏院里演出我们所有的戏目。我们的主打戏是《英国游艺场之夜》,演出大受欢迎。
  那个星期的一个晚上,一个年轻人和他的友人约了两个女友出来玩,为了消磨时间,无意中走进了威廉·莫里斯的美国音乐厅,凑巧看到我们演出的戏。其中一个年轻人说:“要是有一天我当上了老板,我就要邀那个角儿演戏。”他指的是我在《英国游艺场之夜》里扮演的酒鬼。说这话的年轻人当时在D·W·格里菲斯???的影片公司里当一名临时演员,一天领五美元的薪酬。他叫麦克·孙纳特?,也就是后来基斯顿影片公司的创办人。
  我们在纽约给威廉·莫里斯演了六个星期,卖座极盛,于是沙利文和康西丁轮回上演戏院再一次邀我们去作二十个星期的巡回演出。
  我们的第二轮巡回演出将近结束时,我感到闷闷不乐。再有三个星期,我们将先后在旧金山、圣迭戈和盐湖城上演,然后就要回英国了。
  离开旧金山的前一天,我沿着市场街漫步,走到一家小店门口,店里挂着窗帘,外面钉了一块牌子:“擅看手相,纸牌算命——卦金一元。”我走了进去,觉得有点儿局促,一个年纪四十岁左右的胖女人从里面一间屋子里走出来接待我,嘴里还在嚼着没吃完的饭。她像办例行公事那样指了指墙根儿对着门口的一张小桌子,连看都不朝我看一眼,说:“请坐。”接着就自己在我对面坐下了。她的举动显得很急促。“把这些牌洗一洗,对着我签三次,然后请把您的手摊在桌上。”她把牌翻过来,在桌上铺开了,仔细地看了一阵,然后开始看我的手。“您现在打算出远门,那就是说,您要离开美国。但是,不久您还要回来的,要干另一行——和您现在做的事不同。”说到这里,她迟疑了一下,显得有些迷惑不解,“嗯,几乎是相同的,但又不是一样的。照我看来,您干新的这一行大吉大利,前途无限光明,但是,我不知道这是一行什么职业。”她这时方才抬起头来望了望我,然后拉住我的一只手。“哦,可不是,您要结三次婚:头两次不够美满,但是您最后生活得很幸福,婚后有三个孩子。”(这一点她可算错啦!)接着,她再仔细地看我的手。“是呀,您将来是一位百万富翁,这是一只发财的手呀。”后来,她又仔细地相我的脸。“您将来害支气管肺炎寿终,享年八十二岁。请付一元卦金。您有什么问题要问的吗?”
  “没有,”我大笑起来,“我想,还是别多麻烦您啦。”
  在盐湖城,报上刊登的都是些拦路抢劫和洗劫银行的新闻。到夜总会和咖啡馆去的人,常常会遇到几个用袜子蒙着脸的匪徒,被胁迫着一溜儿靠墙根站好,让他们把所有的钱都给抢走了。有一次,一天晚上发生了三次盗劫案,全市居民都恐慌起来。
  我们演完了戏,通常是到附近一个酒吧间里去喝酒,偶尔也认识了那里的一些顾客。一天晚上,酒吧间里来了一个胖子,面孔圆圆的,样子很愉快,跟他一起来的还有另两个人。三个人当中胖子年纪最大,他走到了我们跟前。“你们这几个,不就是在皇后戏院演那出英国戏的吗?”
  我们笑着点头。
  “我说我认识你们嘛!喂,哥儿们!过来呀。”他唤过了他那两个伙伴,给他们介绍了,然后请我们喝酒。
  胖子是英国人,虽然从他的话里已经听不出一点儿英国口音了;他年纪大约五十岁,性情很和蔼,有着一双炯炯闪亮的小眼睛,一张红润的脸。
  夜深了,他的两个朋友和我们剧团里的人一个个都走到卖酒的柜台那面去了,只剩下我和“胖子”(他那两个年轻朋友都这样称呼他)两个人。
  他把我当做了知己。“三年前我回到了老家,”他说,“可是那儿的情形已经变了样——瞧这个地方可真不错呀。我三十年前来到这儿,一个吸血鬼,他妈的叫我在蒙大拿铜矿里差点儿送了命——后来,我变得聪明了。我说:‘干干这行买卖倒不错嘛。’瞧,现在有弟兄们捧我的场。”说到这里,他掏出了一大叠钞票。“咱们再干一杯。”
  “当心呀,”我玩笑地说,“当心着了人家道儿呀!”
  他朝我看了一眼,十分狰狞的眼光中闪出了会意的微笑,接着又眨巴了一下眼睛。“这些娃娃,我才不把他们放在心上哩!”
  看到他那么一眨眼,我被一种恐怖控制住了。这一眨眼里有着许多含意。他仍旧那样笑嘻嘻地紧盯着我。“明白了吗?”他说。
  我懂事地点了点头。
初赴纽约(5)
  接着,他把脸紧凑近我耳边,很坦率地告诉我。“看见那两个小子吗?”他悄声儿说,指的是他那两个朋友,“那是我的伙计,两个笨蛋——没一点儿头脑,可有的是胆气。”
  我提心吊胆地把一个手指放在唇边,暗示他的话会被人家听见了。
  “不要紧,兄弟,今儿夜里我们就开路。”他接下去说,“你听我说,咱们都是英国人
,都是从那雾城里来的——对吗?我有好多次看见你在伊斯林顿区帝国戏院里,那样儿胡打乱摔。”他做了一个鬼脸,“你那碗饭可不是好吃的呀,兄弟。”
  我大笑起来。
  后来,跟我谈得更投机了,他想要和我结为生死之交,还要知道我在纽约的住址。他说:“想到了老朋友,我要写信给你。”总算幸运,此后我再没有听到他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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