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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灵公不君(原文、译文、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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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灵公不君(原文、译文、评点)

(春秋)左丘明

【原文】

晋灵公不君: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宰夫胹熊蹯不熟,杀之,置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赵盾、士季见其手,问其故,而患之。将谏,士季曰:“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会请先,不入,则子继之。”三进,及溜,而后视之,曰:“吾知所过矣,将改之。”稽首而对曰:“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夫如是,则能补过者鲜矣。君能有终,则社稷之固也,岂惟群臣赖之”。又曰:‘衮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能补过也。君能补过,衮不废矣。”犹不改。宣子骤谏,公患之,使鉏麑贼之。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

秋九月,晋候饮赵盾酒,伏甲,将攻之。其右提弥明知之,趋登,曰:“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遂扶以下。公嗾夫獒焉。明搏而杀之。盾曰:“弃人用大,虽猛何为!”斗且出。提弥明死之。

初,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见灵辄饿,问其玻曰:“不食三日矣!”食之,舍其半。问之。曰:“宦三年矣”,未知母之 存否。今近焉,请以遗之。”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置诸橐以与之。既而与为公介,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问何故,对日:“翳桑之饿人也。”间其名居,不告而退。遂自亡也。

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

——节选自《左传》

【译文】

晋灵公不遵守做君的规则,大量征收赋税来满足奢侈的生活。他从高台上用弹弓射行人,观看他们躲避弹丸的样子。厨师没有把熊掌炖烂,他就把厨师杀了,放在筐里,让官女们用头顶着经过朝廷。大臣赵盾和士季看见露出的死人手,便询问厨师被杀的原因,并为晋灵公的无道而忧虑。他们打算规劝晋灵公,士季说:“如果您去进谏而君不听,那就没有人能接着进谏了。让我先去规劝,他不接受,您就接着去劝。”士季去见晋灵公时往前走了三次,到了屋檐下,晋灵公才抬头看他,并说:“我已经知道自己的过错了,打算改正。”士季叩头回答说:“哪个人能不犯错误呢,犯了错误能够改正,没有比这更大的好事了。《诗·大雅,荡》说:‘事情容易有好开端,但很难有个好结局。’如果这样,那么弥补过失的人就太少了。您如能始终坚持向善,那么国家就有了保障,而不止是臣子们有了依靠。《诗·大雅·烝民》又说:‘天子有了过失,只有仲山甫来弥补。’这是说周宣王能补救过失。君能够弥补过失,君位就不会失去了。”

可是晋灵公并没有改正。赵盾又多次劝谏,使晋灵公感到讨厌,晋灵公便派鉏麑去刺杀赵盾。鉏麑一大早就去了赵盾的家,只见卧室的门开着,赵盾穿戴好礼服准备上朝,时间还早,他和衣坐着打吨儿。鉏麑退了出来,感叹地说:“这种时候还不忘记恭敬君,真是百姓的靠山埃杀害百姓的靠山,这是不忠;背弃君的命令,这是失信。这两条当中占了一条,还不如去死!”于是,鉏麑一头撞在槐树上死了。

秋天九月,晋灵公请赵盾喝酒,事先埋伏下武士,准备杀掉赵盾。赵盾的车右提弥明发现了这个谋,快步走上殿堂,说:“臣下陪君王宴饮,酒过三巡还不告退,就不合礼仪了。”于是他扶起赵盾走下殿堂。晋灵公唤了出猛犬来咬赵盾。提弥明徒手上前搏斗,打死了猛犬。赵盾说:“不用人而用狗,虽然凶猛,又有什么用!”他们两人与埋伏的武士边打边退。结果,提弥明为赵盾战死了。

当初,赵盾到首山打猎,住在翳桑。他看见有个叫灵辄的人饿倒了,便去问他的病情。灵辄说:“我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赵盾给他东西吃,他留下了一半。赵盾问为什么,灵辄说:“我给别人当仆三年了,不知道家中老母是否活着。现在离家近了,请让我把留下的食物送给她。”赵盾让他把食物吃完,另外给他准备了一篮饭和肉,放在口袋里给他。后来灵辄做了晋灵公的武士,他在搏杀中把武器倒过来抵挡晋灵公手下的人,使赵盾得以脱险。赵盾问他为什么这样做,他回答说:“我就是在翳桑的饿汉。”赵盾再问他的姓名和住处,他没有回答就退走了。赵盾自己也逃亡了。

九月二十六日,赵穿在桃园杀掉了晋灵公。

评点:

中国传统政治制度致命的痼疾就在于,无论所谓的“天子”多么愚笨、痴呆,无论多么残暴、缺德都是“神圣”的,不可冒犯的,否则,便会犯下弥天大罪,不可赦免,甚至可以诛灭九族。但让人感叹不已的是,无论在哪个时代,只要有昏愦残暴的暴政、苛政存在,就有敢于诤言直谏的义士出现,并有敢于弑君的勇士出现,前者如赵盾,后者如赵穿。面对残暴和死亡而敢于挺身而出,这种行为表示了一种严正的抗议,表示了一种不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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