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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练兵练器”(2)

淮军聘请外国军官,教演洋枪,最早始于刘铭传的铭字营。此后其他各营也广为聘募,以为教习。李鸿章奏报清廷:“臣军由江南剿贼,人手本宜水而不宜陆,嗣因西洋火器精利倍于中国,自同治二年以后,分令各营雇觅洋人教练使用炸炮洋枪之法,传习日久,颇窥奥妙。”他聘请外国军官教练,但力主“莫专靠洋人做生活”,认为“总要我军能自收自放,然后出而攻战,可无敌于天下。”

外国军官教练兵了,除了聘请外国军官进营教练外,还有派拨兵丁给外国教练的一种形式。1862 年 5、6 月间,李鸿章应英国驻华海军司令何伯之请,将薛焕旧部千人拨交何伯选派的英国军官在松江九亩地训练,练就后改为会字营。继而因法军要求代练,李鸿章就从当地练勇中拨出 600,交法国军官庞发在徐家汇(后改为高昌庙)训练,即为后日的庞字营。未久,恭亲王奕䜣秉承英法公使之意,指示李鸿章派拨兵丁与外国教练。但李鸿章复信奕䜣,“大意以洋人练兵过费,且征调掣时,恐将来尾大不掉等因”,拒绝将淮军拨交外国教练。后来总理衙门又屈从法国公使之请,准令法国达尔第福、庞发为江苏副将、参将等宫,李鸿章说:“其意不过欲多教练、多发财耳。”他表示“百事皆可遵依,惟教练不能多添,银钱不能多索,听其缠扰,亦不决裂。”李鸿章不愿将淮军拨交外国教练,主要是因为害怕外国教官“揽权嗜利”。他说:.“上海英法教练勇一千数百名,始议中外会带,久则外国多方揽扰,渐侵其权,不容中国营带官自主,亦不肯绳勇丁以中国之法。”前年之覆,后车之鉴啊!

李鸿章“讲求洋器”,以向外国购买为主,辅之以设局仿制。1862 年 11月清廷指示各省督抚“饬令中国员弁学习洋人制造各项火器之法,务须得其密传,能利攻剿,以为自强之计。”从 1863 年起,李鸿章遵旨聘请精巧匠人,先后创设“炸弹三局”,即马格里主持的先在松江后迁苏州的洋炮局,韩殿甲、丁日昌分别主持的上海洋炮局。三局月产大小炸弹 1 万多个。

创设“炸弹三局”,不仅给淮军提供了镇压太平天国所需要的大小炸炮和各色炸弹,以补充从西方购用之不足;而且为日后创办江南制造总局、金陵机器局打下了初步的基础。因此,李鸿章受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表扬:“阁下蒞沪以来,设立军火局,广觅巧匠,讲求制器以及制器之器,击锐摧坚,业已著有成效。”根据李鸿章当时“恭呈御览”的清单,可看出:自1862 年 5 月起至 1864 年 7 月底止,其财政支出的情况是:

(一)、支付英法军官教练会字、庞字营洋枪炮队勇粮并湘准备营聘请外国教官薪工等项,自 1862 年 11 月 27 日起,截至 1864 年 7 月底止,共银 313,390 两。

(二)、支付购买西方军火,自 1862 年 5 月份起,截至 1864 年 7 月底止,价值共银 911,582 两。(三)、支付置买租雇各项轮船,自 1862 年 5月份起,截至 1864 年 7 月底止,船价等项共银 207,3 余两。(四)、支付制造西洋炮火各局,自 1863 年分先后设局起,截至 1864 年 7 月底止,置买器具料物和雇用中外工匠等项共银 177,912 余两。上述四项总共支付银1610210 两。

从这份用款清单可以清楚看出:李氏为了“自强”,“练军练器”,不惜重资聘请外国军官教练兵勇、购买西方军火、置买租雇轮船和设局仿制西方军人,且把主要希望寄托在购买西方军火上(仅此一项,即占总支出的百分之五十六)。他虽然也设局仿制西方军火,但设局仿制费用只占总支出的百分之十一,仅仅为购买西方军火用款的五分之一强。

李鸿章坚持“练军练器”,必然导致“变易兵制”的结果。

王闿运说:“淮军本仿湘军以兴,未一年尽改旧制,更仿夷军,后之湘军又更效之。”

李鸿章抵沪之初,还有意推广湘军营制营规、劝戒浅语、爱民歌、解散歌等等。他曾对恩师表示:“此即是不才新政,能为佛门传徒习教之人,附骇尾以成名,则幸甚矣。”但是,转眼之间,“神奇”的洋枪洋炮就促使他逐渐偏寓了其师的轨道,采取了“以湘淮纪律参用西洋火器”的方针。

李鸿章既看到洋枪洋炮的威力,又总结了江南大营“虽有此物,而未操练队伍,故不中用”的教训,因而把使用洋枪洋炮和操练队伍结合起来。及至太平天国失败前后,本为湘军分枝的淮军已与湘军各异其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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