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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霸术”与“德政”(2)

清廷接受李鸿章关于减赋和革除大小户名目的意见,下令苏松太减三分之一,常州、镇江减十分之一,并严禁大小户,声称“傥仍有大户包揽短交等弊,即著该地方官执法严办,毋稍宽客”。

苏松太常镇五属减赋后,实际得利的主要是地主,而佃农虽应受益但并未“蒙其惠”,因为地主破坏了康熙四十八年有关蠲免钱粮的规定。据 1881年苏州士绅潘遵祁等披露:“同治三年,恩减漕粮,城中绅业,格外体恤,将业主应免十分之七,尽数蠲入佃户,而乡业将佃户应免十分之三,概行吞没入己”。这是农村地主公然藐视国法之一例。有的地主则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声言减租,以虚额之数,亩减其三斗,故向止一石二斗而无增者,今亦一石二斗。而又将催甲等钱,增入一二升于其外。”

至于大小户名目,虽屡经谕禁,但并未革除,可谓名亡实存。以元和而言,官府公然设立两种征收钱粮的粮柜,“粮柜设于堂, 而又有所谓内柜者,则以堂柜为外柜”,“内柜可减成,犹大户也, 外柜则全完,犹小户也,特避其名耳”,“内柜皆绅及富室之强者, 其费省,外柜则富之懦老与乡里小户属焉。”李鸿章也供认:“苏松钱漕最重,自减赋改章后,大户仍不免包抗,州县更加苦累,此亦积重难返之势。”

由此可见,李鸿章虽然试图在政治经济领域有所作为,但因限于主客观条件而成效甚微,1865 年统治营垒中间就有人抨击李鸿章“战功虽著,而子惠未孚,百姓之流离者未尽收恤,地亩之荒芜者未尽开垦,不闻德政,惟闻厚敛。”有人拿左宗棠与李鸿章相比,断言“左公吏冶实胜李数十倍”。

李鸿章为了尽快地恢复和稳定封建统治秩序,除了在政治经济领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之外,还特别注意加强思想文化方面的工作,力图用功名利禄笼络知识分子,用“尊孔读经”“化民成俗”。

1864 年李鸿章在苏抚任内,根据苏州、太仓诸绅的要求,为便于士子参加岁考和科考,兴建苏州试院,派冯桂芬负责筹划, 并以苏州籍的宋代贤臣范仲淹勉励诸生,取名景范堂。他还特地撰写《苏州试院记》,以资纪念。

同年曾国藩奏准补行乡试,李鸿章作为江苏巡抚,例应轮派监临。他对自己能以皖人而监临江南乡试颇为得意,致函其师说:

“监临本无可诿,又蒙殷殷见属,而皖人谓程梓庭、杨安卿两先生后,续成佳话。”“科场事宜,承为经画周密,鸿章此行,殆如新妇回娘家之逸乐也。”他还作了《甲子仲冬监临入闱感赋七律四首》,以表达其难以抑制的兴奋心情。

除此之外,李鸿章还在苏州建复紫阳书院,改建正谊书院,分别聘请俞樾、冯桂芬主讲席,“课四书文、试帖如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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