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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从未热恋已相守

  老夏打来电话时,孙菀正专注地在厨房里剔鱼线。电话铃声响得仓促,惊得她一颤,一滴血水溅入她的眼睛。
  她手忙脚乱地冲干净眼睛,抓起手机走到镜子前,轻轻擦着水珠。
  孙菀生着一双黑白分明的杏核眼,深邃黝黑,却无危险意味。很多人初次见她,都会情不自禁地被她这双冷静的眼睛吸引,以至于擦肩后再忆起这个人,只记得那双过于独特的眼睛,却忘了她原来也有张素净漂亮的脸。
  孙菀学的是新闻,她的闺蜜厉娅说她一定是看多了社会阴暗面才会有这种眼神。孙菀觉得很无辜,虽然她学的是新闻,考上的报社却分她去了娱乐版,做了准娱记,因此并未每日都要同凶杀现场打交道。
  “小孙啊,赶紧带机子来三里屯蕉叶,我盯到余小菲了!她在等人,看那胸口低的……准是等一男的!速度!”
  号称“京城第一娱记”的老夏是带孙菀的老师,听着名头大,不过业内老记者谁又没顶个响亮的名头?老夏带了两个新人,除了孙菀,还有一个传媒大学的男孩。那个男孩说话口音重,总是把“夏师父”叫成“夏尸骨”,老夏因此不待见他,一门心思地带文笔犀利的孙菀,孙菀也因此蹭了好几次头条署名。
  “我马上到!”
  挂了电话,孙菀急急地回书房拿了摄影器材,风风火火地出了门。孙菀内心对娱记这份工作兴趣寥寥,但职业本能还是让她在听到余小菲的名字后,有种钓到大鱼的兴奋感。
  余小菲是近几年迅速上位的小花旦,以清纯低调闻名,行踪诡秘难测,鲜有绯闻,但老夏觉得她假。用老夏的话说,她一没背景的小姑娘凭什么上位那么快?背后肯定有人,只是少而精,外人抓不到而已。因此,老夏铁了心要爆她一个大新闻,断断续续跟踪了两个月,今天终于有了斩获。
  孙菀赶到三里屯时,接到老夏的电话说余小菲换去了一家法国酒吧,男主角的车已经来了,让她火速到位。
  孙菀在一片五光十色的霓虹海里找了半天,才看见老夏躲在一个阴暗处,鬼鬼祟祟地朝她招手。
  孙菀快步走到他身边蹲下,远远见对面的玻璃窗下,穿一袭白色小礼裙、戴着波波头假发的余小菲正仰脸看着对面的人,热切地笑着。
  孙菀二话不说地打开机器,麻利地装好镜头,试拍了几张后,又抿唇调起焦距、光圈来。
  老夏咔咔连拍了几张,见那桌有侍者前来伺候点单,放下机子感叹道:“不得不说啊,这余小菲不钓则已,一钓就是高富帅。你看看对面那男的,皮相比圈里那些小生可强多了……关键是,人家的路虎上挂着的是京A8!”
  一听这车牌,孙菀就知道又是一条男主角不能上报,只能冠名“神秘男”的头条,心里没来由地有些失望。
  见老夏招呼她过去看,她也有些好奇男主角,于是挪去老夏那边,拉长镜头往里一看,待见到男主角真容的片刻,不禁怔了好大一会儿。
  无怪老夏感慨,果然和以往偷拍到的油光满面、脑满肠肥的绯闻男主不同,那是个面容清隽的年轻男子,一身挺括的白衬衣更是衬得他风姿殊秀,气度不凡。
  孙菀正自怔忪,那边,余小菲若有若无地往他们这边瞥了一眼,笑着同那男子说了句什么。
  那男子从容地拿出手机,一边点餐,一边拨起电话来。
  待侍应生走后,老夏举起相机,又一阵猛拍。
  自看清那男主角后,孙菀就有些心不在焉。她两手端着相机,讷讷地盯着前方玻璃窗后谈笑自若的身影,黝黑的眸底映上了一片斑斓光线,像是灵魂飘离了躯壳,飞去了不知名的地方。
  老夏一边拍一边嘀咕道:“像这种身份特殊的绯闻男主角,少拍正脸……你赶紧跟着拍一套,回去我看看照片,给你点点这类片子怎么拍。”
  见孙菀愣着不动,老夏用胳膊肘拐了拐她,“嘿……醒醒。”
  他话音未落,忽然僵住了。
  他的肩膀上,不知何时搭上了一只手。
  那只手紧紧捏着他的肩膀,将他往下按着,力道适中,既透着一种叫他丝毫不敢动的慑人气场,又不至于把他吓得做出什么过激反应。
  紧接着,一只沉稳有力的大手越过他的肩膀,将他手里的高倍相机缴了过去。
  这时,后知后觉的孙菀方察觉到异样,回头往老夏身后望去,只见一道高大的黑影冷冷伫立在眼前,那人的脸隐在黑暗里,看不清面容,唯两道极凛冽的目光注视在她脸上。
  老夏知道行藏败露了,他们被刚才那男主角的保镖抓了现行,连忙堆起笑准备告饶。
  那个保镖却加重了摁他的力道,单手指了指他,示意他们待在原地不准动。
  末了,他拎着老夏的相机退到不远处的阴影里,拨通了一个电话,压低声音汇报起情况来。
  老夏有点纳罕,一般遇到这种事情,最多把内存卡给人家,道个歉、做个保证也就完了,但看这架势,只怕没那么简单。
  那个人通完电话后,麻利地将老夏相机里的内存卡卸了下来,又将老夏从地上拽起来,浑身上上下下地搜了一遍,又搜出他的手机检查起来。
  老夏讪笑着说:“全在那张卡里了。没别的了。您放心,今天晚上的事情我什么都没看到。”
  那人把手机和相机丢还给他,忽然转身将地上的孙菀拉起来,不由分说地拽着她往马路对面走去。
  老夏吓了一跳,脸色都变了,连忙追上去,“你干什么?她是我学生,什么都没拍,你凭什么抓人啊。”
  孙菀无声地挣着,掰着那人的五根手指,但那岂是她掰得开的?
  那人停下脚步,目光肃杀地瞪了老夏一眼。
  老夏脊背一寒,往后瑟缩了一下,顿住了脚步,“我们是《XXX报》的记者,我警告你们,不要乱来!”
  那人冷冷回了一句,“不要多事!我们老板想找她聊聊,聊完就放人。”
  老夏看看他,又看看孙菀,有些进退无据。
  很快,那人拽着孙菀横过了马路,把她“请”上那辆路虎后座。随即,他打开驾驶室的门,坐了进去。
  老夏不敢跟他硬碰硬,又不敢走,只好愣在原地,一边记着车牌,一边拨总编的电话。
  很快,老夏就见余小菲和她的绯闻男友从酒吧里走了出来。余小菲跟那男子道了别,不慌不忙地上了自己的红色沃尔沃。那男子顿了一会儿,返身走向自己的路虎,拉开后座车门,躬身坐了进去。
  下一秒,那辆路虎紧随着沃尔沃往前驰去。
  见总编迟迟不接电话,老夏只得又去拨孙菀的电话。
  “Why do birds suddenly appear,every time you are near…”
  卡朋特厚重优美的声音在车厢里响起,若非此时气氛冷到冰点,倒也堪称情景相宜。
  孙菀将手机从衣袋里翻出来,刚准备接听,就从旁伸出一只修长的手来,自然地将手机从她手里抽了出去,按了挂断。
  身边的男人将她的手机丢在一旁,娴熟地端起她的相机,打开,一张张地浏览了起来。待浏览到有余小菲和他的那几张时,他侧脸淡淡瞥了她一眼,似笑非笑地谑道:“卓太太,来捉奸啊?这类事情请侦探所就行,大可不必御驾亲征啊。”
  孙菀被他气得手抖,转过身,咬唇看向窗外,懒得理他。
  他唇角的笑意又深了些。
  这时,孙菀的手机再次不屈不挠地响了起来。
  他抢先一步拿起手机,这一次,直接按了关机。
  他看了看那手机斑驳的躯壳,笑说:“大学时就用的这一只,不如给你换只Vertu。”
  见她不答,他起身,伸手从前排拿出一只粉色盒子递给她。
  孙菀莫名火起,生硬地将那盒子推开,“买给谁的就送给谁,我从不夺人所爱。我用惯了诺基亚,不稀罕什么Vertu。”
  闻言,他眼睛里浮起了若有若无的笑意,将身体往她那边挪了挪,略凑近她耳边,低声说:“吃醋了?手机真的是专门为你买的。我和刚才那位余小姐只是工作往来,你不要误会。”
  随着他的靠近,一种属于年轻男子的干净清香从他身上逸了出来,让她倍觉熟悉,只是那香气里又多了一丝男士香水的味道,这点暧昧的香气,让她的思绪瞬间跳跃到了某些桃色联想上,心底那点无名之火腾腾地往上蹿。
  她克制了下情绪,去抓掉在坐垫上的自己的手机,“卓临城,你的那些‘工作往来’我一点都不感兴趣,但是请你也不要干涉我的工作!”
  说着,她往车门边缩了缩,打开手机,埋头给老夏发起短信来。
  连她也没有想到拍了那么多桃色新闻,有天会拍到自己丈夫头上。
  乍然想到“丈夫”这个称谓,孙菀有些恍惚,按短信的手指顿了顿,目光落在自己的牛仔裤和格子衬衣上,又用余光不动声色地看了眼身边的卓临城,他身体微微往后靠着,神色有些空茫、疲倦,一只手正迟缓地解着衬衣的第二颗纽扣。
  他在人前,总是一派端正的姿态,衣着熨帖整齐,神态泰然自若,在她面前,态度又不拘一些。但无论怎样,他身上总透着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气质,怎么看,都不像是和她在一个世界的。
  如果在大街上撞见,谁又能相信这完全不相配的一对,竟是夫妻呢?
  如果不是那张暗红证书的提醒,连孙菀都常常意识不到自己已经结婚了,她的生活里,永远有个叫作卓临城的人在那里,亲而不近,疏而不远。
  车子开到一个大路口时,放缓了速度,显然是开车的司机兼保镖吃不准卓临城要去哪里,是去他的私人行馆,还是回他和卓太太的家?
  孙菀和卓临城都是乖觉之人,很快便注意到他的心思。
  卓临城抬腕看了下时间,见还不到八点,问道:“还没吃晚饭吧。”
  孙菀刚准备否认,饿了一个中午加一个下午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一下。
  卓临城心下了然,朝司机抬了抬手,指了回家的方向。侧着脸看住孙菀,眸光闪动,“晚饭准备吃鱼吧。”
  “你怎么知道?”孙菀有些讶异。
  “闻到味儿了。”他整了整衬衣,“做完鱼要把手反复洗几遍,才去得了味儿。你老这样邋遢,搞不好哪天我真会嫌弃你的。”
  孙菀闻言,恨不得凭空变出一条鱼摔到他脸上。
  她忿忿地想,得意个什么劲儿呀!
  孙菀做得一手好菜,尤擅长做鱼,哪怕极便宜的草鱼,经她手一炮制,也能透出别样鲜香。
  回到家后,孙菀一言不发上楼,去自己的卧室换了件几十块买来的棉质居家裙,将马尾胡乱绾了一下,完全无视卓临城的目光,直接走进厨房,将大料、香叶、姜等入汤的东西放入渐温的水里。
  落地玻璃隔出来的开放式厨房,让孙菀觉得很不自在,因为她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眼底。
  她的目光不由瞥向客厅的大鱼缸,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处境和鱼缸里的热带鱼很像,好像不管怎么奋力游弋,都游不出别人的眼皮。
  水开后,她将鱼放进开水里,改成文火慢慢炖。一道双菇炖鱼,荤素双全,无须再做别的菜,所有食材都已准备好,只等丢进锅里。于是,她站在锅前放胆地发着呆。
  外面传来电视的声音,混杂着锅里炖鱼传来的咕嘟声,让这座豪华而清冷的复式大宅里多了丝人间烟火气。她有多少年没有重温过这种感觉了?大约是从父亲过世以后,她便很少再有这种“家”的体验了。
  感觉到她在发呆,卓临城出神地看着她。几个月不见,她又瘦了,她原本就高,一瘦就显得格外畸零。她低着头,露出修长釉白的长颈,貌似认真地盯着锅里的变化,几绺微卷的长发从发髻里散落在肩上,安静单薄得像一帧杂志插画。可她的姿态又是那样的拒人千里,即便发着呆,她的脊背都像有一股凛然的力量撑着,让人无法轻易靠近。
  良久,见她关了火,他适时收回眼神,冷静漠然地盯着电视荧幕。
  饭菜上桌后,两人坐在暖黄的灯光下,默默地吃着东西。卓临城自小家教良好,吃饭自是一派萧肃沉默的大家礼仪,然而对不拘小节的孙菀而言,这样近乎凝神屏息的吃饭方式是她所不能忍受的。举案齐眉,相敬如宾,莫过如是了。好在他俩一年到头也一起吃不了几顿饭。
  吃了几口鱼,孙菀心中的那点情绪越发按捺不住,故意把筷子啪地扣在桌面上,双手捧起日式圆瓷碗,将汤喝得刺溜响,一双大眼睨着对面的男人,像是在挑衅,又像是在抗议。
  卓临城却仿佛没有听见,依然笔直端正地坐着,慢条斯理地喝汤。暖色调的灯光透过他高挺的鼻梁,在他英挺的脸上投射出淡淡的黑影,让他显得像尊不动声色的雕像。
  孙菀有些泄气,放下碗,举起筷子,一口一口吃起鱼来,动作滞重得倒像手腕上坠着千斤坠。
  孙菀盛饭的间隙,卓临城的目光落在她突兀得厉害的锁骨上,“怎么瘦这么多。”
  孙菀无从答起,有些敷衍似的说:“事情太多,顾不上吃东西,撑得住就撑着,撑不住就泡面打发了。”
  “请个保姆吧。”
  “别!我的工资还不如保姆高,拿什么养活别人。”
  谈到这个问题上来了,卓临城不禁停箸,肃容问:“给你开的卡为什么不用。”
  结婚一年以来,她从未动过他给她的附属卡,反倒用自己微薄的薪水肩负起物业和家用。她从不向他要求任何物质,连他买给她的车子,也停在车库里生锈,好像是在用这种方式划清彼此的界限。
  见孙菀不答,他眸色深沉地讥诮道:“你一分钱也不花我的,难道我是娶你来养我的。”
  “我没什么地方需要用你的钱。”孙菀眉眼都懒得抬一下。
  卓临城没有反驳她,只上下打量了下她,用眼神提醒她,她的穿着打扮委实上不得台面,“没地方需要用他的钱”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孙菀不用抬头就能捕捉到他眼神里的含义,心里有些获胜的快感。卓临城的女人应该要有保养得宜的皮肤,会在当季的大牌衣服里挑出最艳压群芳的那些,绝不会穿着在外贸店和店主讲价讲得彼此都疲乏,最后因哪里少颗扣子、哪里线头太多又能便宜十块的衣服。
  她知道他是个讲究品位的人,因而偏要用这种市井的、庸常的形象处处提醒他与她的差别,以及她对他们关系的不认同。
  这种促狭的心理让她想起王小波的《舅舅情人》,书中男主角的夫人,白天蓬头垢面、嗓音粗哑,用十分凶暴的态度对待自己的丈夫,只因他是个捕快,而她是被他捕捉的飞贼,除了嫁给他,别无选择。在那样的画地为牢的婚姻里,她只好像被装进笼子的疯狗一样,用粗暴的态度来报复丈夫、消磨时光。
  这与她和卓临城的婚姻是多么的相似。只是孙菀不能理解那篇小说里的女主角为什么又会在晚上将长发梳理得一丝不乱,穿上香草熏过的锦丝袍子,朝自己的丈夫露出丰腴美艳的身体。
  女人是种复杂的动物。年轻的孙菀一直是这么理解的。其实她不知道,真正复杂的不是男人或者女人,而是婚姻。
  那天晚饭后,卓临城如前次一样,早早地走了。整座空旷的屋子里又只剩下她一人。她胜利了,坐在客厅里的样子,像一个独守空城的王。
  次日在单位见了老夏,老夏一脸狐疑地盯着她问:“小孙,昨儿……没事儿吧。”
  嘴上仿佛是在关心她有没有被恶势力欺辱了去,但那双犀利老辣的眼睛底下明显藏着别的怀疑。
  孙菀一如既往地替他泡好茶,语气淡然地说:“没事,他们把我叫上车后,问了我一些情况。主要是问你跟踪余小菲多久了,手里掌握了多少有关她的事情。然后让我转告你,无论知道些什么,到我们这里最好就打住。”
  闻言,老夏松了口气,顿了顿又问:“怎么偏把你这么个小跟班抓过去问话。”
  孙菀将茶递给他,才答:“他们估摸着我道行浅,比较好下手,容易问出真话吧。”
  老夏笑了两声,心中疑云尽释,啜了小口茶,“这余小菲可真是精,我二十年道行就栽在她这条小阴沟里了。”
  孙菀不想接茬,笑了笑,在办公桌前坐下,翻看着自己的选题,眉微微蹙了起来。
  老夏明显还在兴头上,一颗熊熊燃烧的八卦之心让他亢奋得满脸放光,他靠在孙菀办公桌的一角上坐下,感慨地说:“现在这些小花旦不得了哦,你知道昨天那男的是谁吗?我后来拿着车牌号一打听,才知道那是万华的老总卓临城!绝对的‘不可说’先生!要真傍上他,余小菲挤进四小花旦还不跟玩儿似的。”
  冷不丁听到他的名字,孙菀手上的动作滞了一下。
  “前段不是有个号称‘京城四少’之一的公子哥在追亚洲影后隋冰吗?据说一出手就是好几百万的名画。就那货,给昨天那位提鞋都不配。京城四少?不要笑死人,京城可大了!昨天那位不自称什么四少吧,人家是货真价实的中将衙内,管着一偌大的控股集团呢。这年头啊,能被曝光的,都是可以被娱乐的水货,真正的牛人,那都成敏感词了!”
  老夏见这么一个惊天猛料都没能让孙菀瞠目结舌,兴致减了不少,便把自己道听途说的有关卓临城的八卦咽回肚里,有些讪讪地看着孙菀问:“还在愁选题呢。”
  孙菀颇有些无奈地拿笔轻戳了下额头,“没稿子交。”
  “这样吧,我给你个素材,你去写,回头署咱俩的名。”老夏一副正中下怀的模样说:“就写李茜子干爹疑破产,导致她角色被抢。”
  十六岁就出道的李茜子因有一个财大气粗的干爹,一路走得极其平顺,近几年更是搭上了好莱坞,演了好几部大片女主,前途看好。冷不丁要写这么条新闻,孙菀颇觉好笑,“不是说她自己不想演好莱坞的那个龙套角色,主动放弃的吗?写破产,咱拿什么立论呢。”
  “你没注意到她最近好几次出席活动都穿同一条牛仔裤啊?还有,她以前戴的爱马仕手表也没了!这说明她的财务有问题嘛!她的财务有问题,那不就是她干爹有问题?我们做新闻的要思想开阔,联想力丰富,不符合事实不要紧,关键是要抓眼球,抓经济效益。这年头什么是王道?发行量啊!”
  孙菀小声嘀咕道:“也许人家是低碳生活呢。”
  “谁看什么低碳生活啊?这种假大空的新闻,读者不喜欢,赶紧按我说的写,有你的好。”
  老夏说完,将茶杯一放,往办公室外去了。
  孙菀将稿子赶完,已经下午三点多了。
  七月里的午后,天际骤然出现一片黑云,阴沉得让人心里极不舒服。孙菀正准备起身给自己冲杯咖啡,一旁的手机却响了。
  电话接通,是孙菀的妈妈黎美静。每每接到黎美静电话时,孙菀都会有那么一瞬言辞匮乏,这次也不例外,所以,在叫了声“妈”之后,孙菀就把“舞台”给了她。
  黎美静在电话那端长一声短一声地更迭叫着疼,恹恹抱怨北京近来多雨,快要赶超南方,勾得她风湿病犯了,浑身上下哪儿哪儿都疼,又一阵干号后,终于把话题绕到了要钱上。“我听你李阿姨说,重庆有个老神医有专门治风湿的神方,只要连着在他那里泡三天药汤,风湿永不发作。李阿姨还说她婆婆就是泡了那个汤,陈年的老风湿都好利索了。我是动心要去趟重庆,但那药也忒贵了点,五万一个疗程!三个疗程下来,不得准备个二十万?你那里还有钱吗?借妈妈点儿。”
  孙菀唇角浮出一丝苦笑,默了好一会儿说:“你打算什么时候去重庆拜访那个神医?我请假陪你去。”
  黎美静拖长声音说:“别--千万别,这一来一回的没十天半个月下不来,你哪里请得了那么多假?你把钱给我,我自己去一趟就是。”
  听她这样推三阻四,孙菀心底那点猜测终于落到实处,一颗冰冷的心又凉了几分,不愿意再陪她绕这些弯子,沉声问:“你又去赌了?这次输了多少。”
  电话那边骤然静了下去,半天没有一丝响动,让孙菀生出一丝错觉,仿佛电话那端连着的是一个无底洞。
  不知过了多久,又一阵抽搭声传来,黎美静的声音尖锐得有些失真,“你要救救妈,那些人说,下个月还不上二十万就要按规矩办了。你这回不帮我,以后真的就看不到妈妈了!”
  孙菀口中有些发苦,心灰意懒道:“上回欠了三十万,也没见你少一根头发丝。这回真要这么恐怖,你可以卖房啊,把店子抵出去啊,卖你藏的那些金器啊……哦,我忘了,那些都是你的命!”
  黎美静听女儿用这种古怪的语气和自己说话,骇叫道:“我哪里有什么金器?房子是你爸爸留的,店子是你外公留的,我是宁死也不卖的!”
  “那我去死好不好?”孙菀终于爆发了,“我去卖肾给你还债好不好?黑市价十五万一只,我有一对,全给你够不够。”
  话音刚落,孙菀不禁红了眼眶,“我月薪五千,拿什么供你赌、供你输?以前是外公、爸爸为你卖命,现在又轮到我了吗?你什么时候可以为我想想呢。”
  黎美静有些气短,片刻后又不依不饶地尖叫道:“孙菀,你这样说话就太没良心了!我难道没为你想?以你那种性格,能嫁给临城,风风光光地当老总夫人?我为你们的婚事操了多少心、费了多少力,你们拿这点钱孝敬长辈也不应该吗?我和你说,做人做事不要太绝了,你现在不帮补我,以后被老公扫地出门了,不要来找我哭!”
  后面的话,孙菀已然听不下去。是啊,她和卓临城的婚事,她黎美静可真费了太多心!
  一年前那些屈辱的点滴从心底破土而出,她将手机扣在桌案上,侧过头去,肩膀剧烈地抖动着,胸口随之大力起伏,眼泪止不住地无声滚落。
  窗外,积了一下午的低气压同时爆发,瓢泼般的暴雨将窗外的世界变得彻底模糊。
  周五,孙菀将稿子的清样送去校对室,见手头暂时没事,便跟老夏打了个招呼,打着采访外出的幌子提前下班了。
  她心里到底还是放不下黎美静,去药房买了些祛风湿的药,又买了黎美静最喜欢的梅州盐焗鸡,顶着烈日,一路赶到通州。
  她刚走到自家餐馆外,就见卓临城的黑色奥迪停在了门口。她估摸是黎美静朝她要钱无果后,又打了电话给他,气得想掉头就想走,可脚步还是不听使唤地迈进了店里。
  刚走进店里,就见黎美静趴在躺椅上,一个中年按摩师正在给她做着排寒按摩,黎美静眯着眼睛,一副不要太舒服的模样。听见响动,她半睁了眼睛瞄了眼孙菀,又瞄了眼她手上拎着的东西,不咸不淡地哼了一句,“来了?哼哼,真是旱时旱死,涝时涝死,你俩也不知道错开点来。”
  那按摩师笑着说了句:“您有福气啊,女儿女婿都孝顺。卓总昨天听说您不舒服了,今天一大早就开车接我来给您看看。”
  孙菀放下东西问:“他呢。”
  黎美静朝后院的厨房努了努嘴,顺带又装出那种病痛缠身,有气无力的模样,“店里赶巧没人了,我叫他帮我拾掇豆角去了。”
  孙菀摇了摇头,暗想她倒挺会支使人,想来就算卓临城的亲妈也舍不得让他干这种事吧?
  她看不得黎美静造作的样子,推开后门,穿过小院子,往厨房走去。
  走到厨房门口时,她顿在了半开的门口,有些进退无据。
  院子里种着几畦豆角,满院浓翠,本来极幽静,却让七月的蝉噪衬得这静中多了几分滞重,层层压在了她的身上。
  也不知道黎美静跟他说了什么?会不会开口要钱了?呵,不要才怪。自几年前身陷赌桌后,十赌九输的她恨不得连苍蝇腿上那点肉都剐下来,又哪里会放过这个金龟女婿?
  孙菀这样一想,心里的尴尬与别扭拧成了绞肉棒,在她心底翻搅着。她的额角,竟冒出了一点汗。
  犹豫了良久,她鼓起勇气朝厨房门缝里张望。
  只见卓临城板正地立在案板前,无比专注地在那里择着豆角。也不知道他择了多久,择好的豆角都堆成小山样了。
  他今日没有着正装,一件休闲衬衣搭条米色西裤,面貌年轻讨喜。此时,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阴暗逼仄的厨房里,落在他身上脸上,映得他整个人明亮得快要发出光来。说了二十几年的“蓬荜生辉”,今天倒算得了个正解。
  他做事一向心无旁骛,完全没有留意到门外的视线。孙菀的目光便久久停在他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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