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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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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巴尼亚圣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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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马拉希阿马达的群山之中,她肯定试过把名字告诉他们,可他们都听成了“洛塔尔”。向导被枪击中的时候,她从尖利的岩石上跌下来,腿上受了伤,还发起了烧。那些人把她裹进毯子里,绑在马背上,究竟花了多长时间才把她带出了群山,她完全不知道。他们时不时地喂她点儿水,有时候是拉基酒,一种烈性白兰地。她能闻到松木的气味。他们还坐了一会儿小船,她那时醒过来,看到了天上的星星,明暗闪烁,位置变幻——一簇一簇摇移着,令她很不舒服。后来,她才想到,他们那时肯定是在湖上。斯库台湖,或叫施罗德湖,或叫斯坎德湖。他们扯着芦苇爬上岸边。毯子里满是水中的小虫,都爬在她腿上裹着的碎布上。
  在旅途的终点——尽管她当时并不知道那就是终点——她躺在一间石头小屋中,那是一座被称为库拉的大房子的外屋。住在这里的都是病患和垂死的人,没有分娩的产妇,这些妇女都是在玉米田或者运货去市场的路边生下孩子。
  她在一张蕨草堆成的床上躺着,也许躺了好几个星期了。床很舒服,脏了或者染上了血的话,也很方便更换。一位名叫蒂玛的老妇人照顾她,蒂玛用一种蜂蜡、橄榄油和松脂制成的药膏封住伤口,每天数次除去衣物,用拉基酒冲洗伤口。洛塔尔能看见黑色的蕾丝窗帘从屋椽垂下来,还以为自己躺在家中的房间里,而照顾自己的就是妈妈(其实她早已过世)。“你干吗要挂这种窗帘?”她说,“难看死了。”
  她能清楚地看见蜘蛛网,全都挂满了厚重的灰尘,数年无人惊扰。
  而且,在她神志昏迷的时候,感觉有一块宽板——类似棺材板的东西,按在自己的脸上。不过,等她清醒过来,才发现那不过是一个十字架,木头的,一个男人正拿给她亲吻。那男人是牧师,属于圣方济各会。他个子高,面容严肃,有着黑色的眉毛和小胡子,体味刺鼻,除了十字架,还带着一把枪,后来她才知道那是一把勃朗宁左轮手枪。他只看样子就知道她不是穆斯林,但他没想过,她有可能是不信教。他懂一点英语,可是发音却让她听不明白,而她那时候也完全不懂当地的盖格方言。但是,她的烧退了之后,他试着说了几句意大利语,他们总算能够交谈了,因为她在学校学过意大利语,还在意大利旅居过半年。他比周围人听懂的都要多,一开始,她还指望他能完全明白自己的话。离得最近的城市是哪里?她问他。他回答说,斯库台。那么,请到那里去吧,她说,去那里找到英国领事馆,如果那里有的话。我属于大英帝国。告诉他们我在这里。要是没有英国领事,就去找警察。
  她不知道,无论这里发生什么事情,人们都不会去找警察。她也不知道,现在她属于这个部落,属于这个库拉,虽然,他们并没打算囚禁她,把她关在这里只是一个尴尬的错误。
  袭击女人,是一种让人难以置信的可耻行为。他们射杀向导的时候,还以为她会调转马头,沿着山路飞奔而回巴尔。但她的马受到枪声惊吓,被大石头绊倒了,她也从马上摔下来,腿部受了伤。他们没办法,只能穿过黑山和马拉希阿马达之间的边界线,带她一起回来。
  “但是,为什么抢劫向导而不是我?”她问,想当然地以为枪击的动机是抢劫。她想起来那些人饥饿的样子,那个人和他的马,还有他飞扬的白色头巾。
  “哦,他们不是劫匪!”牧师震惊地说,“他们都是好人,杀他是因为与他的家族有血债,这是他们的规矩。”
  他告诉她,那个被枪杀的人,她的向导,杀死过这个家族里的一个人,原因是那个人杀死了他家族里的某个人。这种冤冤相报迄今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而且仍将持续下去,因为总是有更多的子嗣出生。而他们认为本族的子嗣比世界其他地方的都多,才能满足需要。
  “当然,这很可怕,”牧师总结说,“不过,这是为了他们的荣誉,他们家族的荣誉。他们随时准备为这荣誉而牺牲。”
  她说,那位向导既然逃到了黑山,说明他还没准备好吧。
  “那也没什么区别,不是吗?”牧师说道,“即使他逃到了美国,也一样。”
  在的里雅斯特,她登上一艘汽艇,要驶往达尔马提亚海岸。她和朋友们在一起,是在意大利认识的柯曾斯夫妇,还有他们的朋友兰姆医生,他是从英国前来跟他们会合的。他们来到这个小小的港口(意大利人称之为安蒂瓦里),住在欧洲宾馆,晚饭之后,就去露台散步。可是柯曾斯太太担心会感冒,于是走回室内打牌。晚上下起了雨,她醒来听到雨声,心中满是失望,更升起一股对那些中年人的憎恶,尤其是那个兰姆医生,她认为柯曾斯夫妇把他从英国叫来是为了结识她。他们可能以为她很有钱。一位大洋彼岸的女继承人,他们几乎可以宽恕她的口音。这些人吃得太多,然后又不得不吃药。他们总是对陌生的地方心存焦虑——那他们出来到底是为了什么?清晨,她还得和他们一起回到船上,不然他们又要大惊小怪。她永远也不可能穿过群山去往黑山的首府——有人告诫过他们去往那里十分不明智。她将永远不可能看到曾悬挂土耳其人首级的钟楼,也看不到诗人王子在树下为人们吟诗的悬铃木。她辗转无眠,决定天光初露就下楼去。虽然雨还在下,她还是决定去小城后面的路上走走看看,她知道那里有橄榄树丛中的废墟,还有山岩上奥地利人的堡垒、洛夫岑山的背面。
  天公作美,宾馆的前台几乎立刻引荐了一位骑着瘦马、衣衫褴褛却令人愉快的向导。他们出发了——她骑着马,向导走在前面。路途陡峭而又曲折,到处都是大石头,日头越来越热,不断出现的阴影里却十分阴冷。她感到饥饿,觉得自己应该立刻返回,和晚起的同伴们一起吃点儿早饭。
  向导的尸体被发现之后,人们肯定会找她。官方肯定也收到了通知——别管是哪个官方。船会准时出发,她的朋友们肯定上船走了。宾馆没有收走他们的护照。加拿大也没人会想到要调查,她并没有跟谁定期通信。她跟兄弟闹翻了,父母已经过世。你不把遗产花光是不会回家来的,她的兄弟说,到那时谁来照顾你?
  在被带着穿过松林的时候,她醒了过来,发现虽然疼痛,自己却有种听天由命的感觉——也许是因为拉基酒。前面男人的马鞍上挂着一包东西,一上一下地在马背上跌宕,她盯着看,那东西约有卷心菜大小,用一块硬邦邦的铁锈色布料包裹着。
  我是在维多利亚的圣约瑟夫医院从夏洛特那里听到这个故事的,她是我早年在那里的一个朋友。那时候我的友谊似乎都是既亲密又不稳定。我从来搞不懂人们为什么把事情告诉我,或者他们想让我相信些什么。
  我带着鲜花和巧克力来到医院,夏洛特朝着玫瑰抬起头,细软的白发短而齐整。“呸!”她说,“它们毫无香味,无论如何对我来说,就是这样。当然啦,它们很漂亮。”
  “你还是自己把巧克力吃了吧,”她说,“任何东西在我尝来都像柏油。我也不知道柏油是什么味道,但就是这种感觉。”
  她发着烧。我握着她的手时,感觉那手滚烫而又肿胀。她的头发已经全被剪掉,这使她的脸颊和脖颈看上去似乎早已失去了血肉。她覆盖在医院床单下的身体跟以前一样臃肿。
  “你可千万别觉得我不知感激,”她说,“坐下,把那边的椅子拿过来——她用不着。”
  房间里还有两个女人。一个只看得到枕头上一蓬灰黄的头发,另一个坐在椅子里,正扭动身体咕哝着说话。
  “这是个可怕的地方,”夏洛特说,“但我们只能尽量去将就。真高兴能见到你。那边的人整夜不停地喊叫,”她说着,朝窗边的床位点头。“感谢基督她现在睡着了。我一会儿也睡不着,不过我没有虚度时间,你猜我在干什么?我在编故事,为一部电影!我已经全在大脑中构思好了,想让你听听。你可以判断一下这能不能拍出一部好电影,我觉得能。我想让詹妮弗·琼斯来主演,不过,我也不确定。她嫁入豪门之后,好像没有以前那种气质了。”
  “听着,”她说,“(哦,你能把我脑袋后面的枕头拽起来一点儿吗?)故事发生在阿尔巴尼亚,阿尔巴尼亚北部叫马拉希阿马达的地方,是在20世纪20年代,还十分落后。故事是关于一个独自旅行的女子,在故事里,她的名字叫洛塔尔。”
  我坐在那里倾听。说到重点的时候,夏洛特的身体会向我前倾,甚至在硬板床上微微晃动。她肿胀的手扬起又落下,蓝色的眼睛威严地睁大了。然后,时不时的,她又躺回枕头上,闭上眼睛,重新组织语言。啊,是的,她说。是的,是的。她继续讲。
  “是的,是的,”她最后说,“我知道后面的发展,不过现在就这样吧。你总是要再来的。明天吧。你会来吗?”
  我说,好的,明天。她好像睡着了,没有听见我的话。
  这个库拉,是一座粗石建造的大房子,下面是马厩,上面住人。周围是一圈走廊,总是有一个老妇人坐在那里,手中精巧的线轴像小鸟一样在两手之间飞来飞去,织出一条闪亮的黑色穗带,一米又一米的黑色穗带,这是所有男人长裤上的装饰物。其他的女人都坐在织布机前劳作,或是缝制皮料的便鞋。没有人坐着编织,因为谁也没想过要坐下来编织。编织是她们背着水桶快步去泉边来回打水,或者下地干活,去山毛榉林捡树枝的路上才会干的活儿。她们编织长袜——黑白的、红白的,带着类似闪电的之字形图案。女人们的手中从来不会空着。天亮之前,她们把面团装进黑黢黢的木槽里,用铁铲按成长条状,放在炉边烘烤。(这是玉米面包,没有经过发酵,趁热吃,会在胃里像马勃菌一样膨胀。)接着,她们要清扫房子,把脏污的蕨类倒掉,在睡觉的地方为今晚堆起一扎一扎的新鲜蕨草。这一般是洛塔尔要干的活儿,因为别的她什么也干不了。小女孩们搅拌酸奶,这样发酵的过程中就不会形成疙瘩,大姑娘们也许要宰杀小羊,把塞满野蒜、鼠尾草和苹果的羊胃缝起来。或者,她们全都一起,女孩和女人,老老少少,去附近冰冷的小河里清洗男人们的白色头巾,那里的河水如同玻璃一般清澈。她们种植烟草,把成熟的烟草叶放在暗棚下风干。她们锄地,种黄瓜,挤羊奶。
  那些女人看起来很严肃,其实不然。她们只不过是专注,自豪,渴望竞争。谁能背起最重的木头?谁编织得最快?谁锄的玉米垄最多?蒂玛,那个曾在洛塔尔生病时照料她的女人,是所有人里最令人惊叹的好手。她能背起一大捆看上去有她十倍体积的木头跑上库拉所在的山坡;她能在小河中间的石头上跳来跳去摔打着清洗头巾,仿佛那是敌人的身体。“哦,蒂玛!蒂玛!”其他女人羡慕而又嫉妒地喊叫着。“哦,洛塔尔!洛塔尔!”洛塔尔把衣服掉在河水里漂走的时候,她们也这么对着洛塔尔喊,因为她和蒂玛简直是两个极端。有时候,她们会用木棍使劲打洛塔尔,就像打毛驴那样,不过,其中更多的是愤怒而不是残忍。有时候,年轻姑娘们会说:“说你自己的话!”为了给她们逗乐,洛塔尔就会说英语。她们听到这些奇怪的发音,都皱起小脸,吐口水。她试着教她们一些单词——“手”、“鼻子”之类的。不过,在她们看来,这些都像是玩笑,她们会对彼此重复这些单词,然后轰然大笑。
  通常,女人和女人在一起,男人和男人在一起,除了晚上(取笑这些时光的女人总是充满羞耻和抵触,有时候还会有一记耳光),还有吃饭时,女人要给男人们端饭。男人们白天做些什么与女人们无关。他们制造弹药,护理枪支,有时候枪会被装饰得十分漂亮,装有雕花的银饰。他们也炸开岩石清理路面,负责照料马匹。他们所在的地方总是充满笑声,有时候还有歌声和放空枪的声音。在家的时候,他们就像是在放假,然后有的人就骑马出了远门,去实施惩罚,或者去参加为结束某场杀戮而召开的协商会议。女人们没人相信这种会议能够奏效——她们嘲笑说,那只能多费二十颗子弹。当一位年轻小伙第一次出发去杀人的时候,女人们会大张旗鼓地为他准备衣服和发型,以资鼓励。如果他没有成功,哪个女人也不会嫁给他——任何女人都会以嫁给一个没杀过人的男人为耻——所有人都期待能有新嫁娘嫁到库拉来帮忙干活。
  有天晚上,洛塔尔给一个男人端饭的时候——一位客人(时不时会有一些客人被邀请来坐在矮桌前吃饭)——她注意到那个人的手很小,腕上没有汗毛。但他不年轻了,不是个毛头小子。一张布满皱纹、皮肤坚韧的脸,没有胡子。她留意去听他的声音,那声音沙哑但却像是女声。可是,他抽烟,和男人们一起吃饭,还带着枪。
  “那个人是男的吗?”洛塔尔问和自己一起端饭的女人。女人摇了摇头,不想在男人们有可能听到的地方答话。不过,旁边那些偷听到的年轻女孩并没有这么谨慎。“那个人是男的吗?那个人是男的吗?”她们模仿着洛塔尔,“哦,洛塔尔,你真是蠢!你见到圣女的时候还不知道吗?”
  她没再多问。不过,下次见到牧师的时候,她追了上去询问。什么是圣女?她不得不小跑着,因为他没有停下脚步跟她说话,不像以前她生病住在小屋里时那样。他来库拉的时候,她总是在干活。而他也不能在女人这边待太久——他要和男人们坐在一起。所以,看见他起身离开,她赶紧追了出来。他正大步穿过漆树间的小路,走向那座简陋的木制教堂和教堂边的斜顶小屋,那里是他住的地方。
  牧师说,那是个女人,但是是像男人一样的女人。她不想结婚,在证人面前起了誓永远不结婚。然后,她就可以穿上男人的衣服,拥有自己的手枪,要是买得起还可以拥有自己的马,随心所欲地生活。通常,这种人都很穷,没有女人为她干活。但是谁也不会去骚扰她,而且她可以在矮桌边和男人们一起吃饭。
  洛塔尔不再和牧师提去斯库台的事了。她现在明白了,那肯定是个很远的地方。有时候,她会问他,有没有听到什么消息,有没有什么人在找她,他会很坚决地说,没有。想起初来乍到时自己的样子——发号施令,毫不尴尬地说着英语,虽然她的特殊情况值得关照——她仍然为自己的无知感到害臊。在这里待得越久,方言说得越好,越适应这里的劳作,想要离开的念头就显得越发奇怪。总有一天她得离开,但怎么可能是现在呢?她怎么可能走呢?要么烟草正在采摘,要么漆树正在收获,要么正在为圣尼古拉斯升天准备宴席。
  在烟草田里,她们脱掉上衣,在烈日里高大植物的掩映下半裸着劳作。烟草的汁液呈黑褐色,黏稠得好像糖浆,沿着胳膊流到了胸口。黄昏时,她们来到河边洗澡。女孩和健壮的女人们互相泼水,彼此推搡嬉戏。洛塔尔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声音欢快,没有丝毫的轻蔑,和喊其他任何人的名字一样:“洛塔尔!小心!洛塔尔!”
  她们告诉她很多事。她们说,这里的孩子会被“妖魔”下咒而死。如果被下了咒,有时候即使是大人也会萎缩死去。下咒的“妖魔”看起来就是普通的女人,你根本看不出异常,但她吸血。要抓住她,必须在复活节所有人都在教堂里的时候,在门口放一个十字架,这样,她就没法走出来了。或者,你也可以跟在你所怀疑的女人身后,就可以看见她吐出血来。要是你能用银币沾点儿这种血带着身上,任何“妖魔”都永远无法接近你。
  满月时剪的头发会变白。
  要是身上哪儿疼,就从头上和腋窝剪一点儿毛发烧掉——疼痛就会消失。
  有一种叫奥拉斯的恶魔,专门在黑夜出现,发出假光来迷惑路人。你必须蹲下,把脑袋盖住,不然他们就会把你引到悬崖边。他们也会把马抓住,一直骑着把马累死。
  烟草全都收完了,羊群从山坡上赶了回来,之后,在冰冷的雨雪交加的那几个星期,人畜都关在库拉里不出门。有一天,在早春初暖的阳光里,女人们把洛塔尔带到走廊里的一把椅子上,带着郑重的礼节和欢喜,剃掉了她前额上的头发,还把一些冒泡的黑色染料梳到她剩余的头发上。染料很油腻——头发变得硬邦邦的,她们能随意划分发线,梳成猪血糕那么硬的圆发髻。人们蜂拥而至,对她品头论足,往她脸上抹粉,给她穿上从最好的雕花箱子里取出的衣服。她看着自己被穿戴上带着金色刺绣的白上衣,带流苏肩章的红马甲,一条一码宽、十几码长的条纹丝腰带,黑红两色的羊毛裙,头发和脖子上挂满了一条条假金链子,忍不住问为什么穿成这样。为了漂亮,她们说。穿戴完毕后,她们说:“看!她真漂亮!”说这话的人充满胜利的喜悦,仿佛在挑衅那些怀疑她无法改造的人。她们捏着她手臂上因锄地和背草长出的肌肉,拍着她开阔的抹了粉的额头,忽然尖叫起来,因为忘记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在鼻梁上、两眉之间画上黑色的连线。
  “牧师来了!”一个女孩喊道,她肯定是被安排放风的,正在画连心眉的女人说:“哈,他来也不能阻止!”不过,其他人都退到了一边。
  牧师放了几声空枪,他来的时候经常如此,男人也鸣放空枪以示欢迎。但是,这次他没去男人们那边,而是立刻走进走廊,喊道:“可耻!可耻!你们太可耻了!可耻。”
  “我知道你们为什么要给她染发,”他对女人们说,“我知道你们为什么要给她穿上新娘服。都是为了一个蠢货!”
  “你!你还坐在那儿化妆,”他对洛塔尔说,“你不知道这是在干什么吗?你不知道她们把你卖给了一个穆斯林吗?他正从温莎亚赶来,天黑就到这里了!”
  “那又怎样?”一个女人大胆地说,“他们能给的只是三枚法国金币。她总得嫁人。”
  牧师让她闭嘴。“这是你想要的吗?”他对洛塔尔说,“嫁给他,跟他去温莎亚生活?”
  洛塔尔说不是。顶着沉重油腻的头发,穿着这华美的衣物,她觉得自己几乎无法行动,无法开口,那感觉就像你面临危险时要从睡梦中挣扎着起身。嫁给一个穆斯林,这个念头过于遥远,她还不知道害怕——她所知道的是,她将与牧师分开,再也无法从他那里得到任何解释。
  “你知道自己要被嫁出去了吗?”他问她,“嫁人,这是你想要的吗?”
  不是,她说。不是。牧师拍了拍手。“摘掉那些金属破玩意儿!”他说,“给她脱掉那些衣服!我要让她成为圣女!”
  “如果你成为圣女,就没事了,”他对她说,“那个穆斯林不能对任何人开枪,但你必须宣誓永远不找男人。你必须在证人们面前宣誓,对着圣石和十字架。你明白吗?我不想她们把你嫁给那个穆斯林,但是也不想在这里引发更多杀戮。”
  把女人卖给穆斯林——这是牧师竭力防止的事。这事令他勃然大怒,因为她们竟然如此轻率地把洛塔尔这种没什么其他价值的女孩或者只生过女儿的寡妇卖掉。
  女人们慢吞吞、不情愿地除去了洛塔尔身上繁复的衣物。她们拿出了一条没有穗带的旧男裤、一件衬衫,还有头巾。洛塔尔穿戴起来。一个女人用一把难看的剪刀剪掉了洛塔尔剩余的大部分头发,上面因挂满了饰品非常难剪。
  “本来你明天就是新娘子了。”她们对她说。有些人带着哀痛,有些人则带着鄙视。“现在,你再也不可能生儿子了。”
  小女孩们捡起剪掉的头发,贴在自己头上,组成各种各样的发结和刘海。
  洛塔尔在十二位证人面前宣了誓,证人们当然全是男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转变,他们看上去和女人们一样愠怒。她没有见到那个穆斯林。牧师斥责那些男人说,如果再发生这种事情,他将关闭墓地,让他们死后葬身荒野。洛塔尔穿着尚未习惯的衣服,坐在他们的远处。牧师慷慨激昂地说完之后,走了过来,居高临下地站在她的面前。他大口喘着气,许是因为愤怒,许是因为刚才激昂的演说。
  “好吧,那么,”他说,“好了。”他把手伸进衣服里,取出一根香烟递给她。上面还带着他的体味。
  一位护士端来了夏洛特的晚餐:汤和桃子罐头的便餐。夏洛特打开汤碗的盖子,闻了闻,扭过头去。“走吧,别看着这些剩饭,”她说,“明天再来——你知道故事还没讲完呢。”
  我和护士一起走向门口,一进走廊她就说:“那些家里条件差的反而总是爱挑剔。她并不怎么随和,但总让人忍不住有点喜欢。你不是她亲戚,对吧?”
  哦,不,我说,不是。
  “她搬进来那天才让人惊叹呢。我们正在帮她搬东西,有个人说,啊,你的手镯真漂亮,她立刻就要卖掉它们!她的丈夫也很特别。你认识吗?他们真是怪人!”
  不到一周前的一个寒冷的早晨,夏洛特的丈夫戈迪汗曾经独自来到我的书店,还推着满满一车书,都用毯子包着。之前在他们家的公寓,他曾试图把书卖给我,我想,也许这次还是那些书。当时我有些慌乱,不过,现在是在自己的地盘上,我更为坚决。我说,不,我不收二手书,我对这些没兴趣。他猛地点了点头,好像我无须对他说这些,这对我们的谈话没有任何意义。他继续一本一本地把书拿出来,催促我抚摸感受书的装订,坚持说我肯定能注意到插图的精美和出版日期。我一遍又一遍地拒绝,后来发现自己还违背本意地开始道歉。他把我的拒绝理解为针对某一本书,于是就抽出另外一本,热情地向我推荐:“看这本!这本书十分精美,你肯定能看出来。而且这书很有些年头了。一本精美的古书!”
  那都是一些旅游书,有些是世纪初的,并不算是古旧,图片粗糙暗淡,称不上精美。《穿越黑山之旅》、《阿尔巴尼亚高地》、《南欧秘境》。
  “你应该拿到古旧书店去,”我说,“福特大街上那家,也不太远。”
  他嫌恶地哼了一声,也许是表示他很清楚那书店的位置,或者他早从那里无功而返了,或者这些书很多本来就是从那里来的。
  “夏洛特怎么样了?”我诚挚地问道。她以前经常来书店,不过我有一阵子没见到她了。她来的时候经常带着小礼物——包着巧克力的咖啡豆,给我补充能量;一块纯甘油的香皂来缓解皮肤的干燥,因为我总是和纸张打交道;一块镶嵌着不列颠哥伦比亚矿石的镇纸;一支能在黑暗中发光的铅笔(这样没电的时候我也能记账了)。她和我一起喝咖啡、谈话、在店里闲逛,我忙的时候则留心不来打扰。风雨大作的秋日黄昏,她经常穿着我第一次见到她时穿的那件天鹅绒斗篷,撑着一把巨大的旧式黑伞。她称它为自己的帐篷。要是看见我忙着招呼顾客,她就会敲敲我的肩膀说:“我带着帐篷先走了,咱们改日再聊。”
  有次,一位顾客很直白地问我:“那女人是谁?我经常在城里看见她和她丈夫。我猜那是她的丈夫吧。我想,他们是小贩吧。”
  我不知道夏洛特听见了没有。她能不能听出那位顾客话中的冷漠?(当然,夏洛特对她也很冷漠。)也许我忙的时候太多了,我居然没想过她的拜访早已终止了。我宁可以为只是隔得久了一些,因为某种和我无关的原因。随着圣诞节来临,我总是又忙又累,书的销售额令人惊喜。
  “我不想搞人身攻击,”那位顾客对我说,“不过,我想你应该知道,城里很多商店都禁止他们夫妻入内了。有人怀疑他们偷东西,我也不知道。他穿着衣袖宽大的橡胶外套,她又穿着斗篷。我确实知道,他们以前常在圣诞节前去偷剪别人院子里种的冬青,再拿到公寓楼里去叫卖。”
  那个寒冷的早晨,在我拒买他任何一本书之后,我又问戈迪汗,夏洛特怎么样了?她病了,他闷闷不乐地说,好像此事与我无关。
  “给她带本书去,”我说着,选了一本企鹅出版社的轻体诗集,“把这本给她,告诉她我希望她能喜欢,希望她早日康复。也许我哪天能去看看她。”
  他把书放在车上的书堆里。我想,说不定他转眼就会把它卖掉。
  “不在家里,”他说,“在医院。”
  我发现,每次他弯腰的时候,一个巨大的木质十字架都会从外套里露出来,然后又被他塞进去。现在,十字架又露了出来。我带着困惑和懊悔不假思索地说:“真美!这木头真美!看上去像中世纪的。”
  他从头上扯下来,说:“是的,非常古旧,非常美,是橡木的。”
  他把它塞到我的手里,我弄清楚情况后,赶紧推了回去。
  “真是美妙的木头。”我说。他一拿开,我虽然满心懊悔,却还是松了口气。
  “哦,我希望夏洛特病得不重!”我说。
  他轻蔑地笑了笑,拍了拍自己的胸口——也许是告诉我这就是夏洛特烦恼的来源,也可能只是想摸一下他刚刚露出来的皮肤。
  然后,他就带着十字架、一车书离开了我的书店。我感觉,双方好像都受到了侮辱,蒙受了羞耻。
  过了烟草田,有一棵山毛榉,洛塔尔以前经常在那里捡生火用的树枝。再往前,是一片长满青草的山坡——一片高山草甸。草坡的顶上,从库拉过来要爬半小时,是一座简陋的石头小屋,没有窗户,有个低矮的门道,没有装门,还有一个没有烟囱的方形灶台。羊群经常躲在这里,地上全是它们的粪便。
  这就是她成为圣女之后要去居住的地方。穆斯林新郎事件发生在春天,差不多刚好是她来到马拉希阿马达一年的时候,正该把羊群赶到更高的草场。洛塔尔负责计数,确保羊只没有掉进深谷或者走失。每天晚上,她还要挤羊奶。要是有狼靠近,她还得开枪杀狼,不过,从来没有出现过狼,现在库拉所有活着的人都没有见过狼。洛塔尔唯一见过的野兽是溪边的一只红狐和一些野兔,野兔数量众多,而且也不怕人。她学习怎么开枪,怎么剥皮,怎么彻底清洗和烹制,怎么把肉多的部分多加些野蒜放进灶边的锅里煮熟,以前在库拉里住的时候,她见过厨房的女孩们干活。
  她不想在小屋里睡觉,就在墙边用树枝搭了个棚子,顺着小屋的屋顶延伸出来。她把蕨草堆在那里,睡觉的时候在上面铺上一条别人给她的毛毡毯子。她也不再去注意那些虫子。墙上的石缝里钉着一些长钉,她不知道它们原来的用途,不过正好让她挂奶桶和别人送的几口锅。她从小溪里打水,在那里洗头巾,有时候也洗澡,更多是为了放松而不是清洁。
  一切都变了。她再也见不到那些女人,也不再有不停劳作的习惯。傍晚,那些小女孩会来取羊奶。在这个远离库拉和母亲的荒僻之处,女孩们变得狂放不羁。她们爬上屋顶,把洛塔尔摆放的树枝弄得乱七八糟。她们跳上蕨草堆,有时候还抢出一大捧蕨草编成个大球,互相扔来扔去直到摔烂。她们玩得不亦乐乎,天黑时洛塔尔不得不把她们赶走,提醒她们山毛榉林在晚上是多么可怕。她觉得,女孩们会一路跑着穿过树林,把羊奶洒一半。
  她们时不时地给她带来面粉。她加水和成面团,放在灶边的铲子里烘烤。有一次,她们还给她带来了一份大礼,一只羊头——她怀疑她们是不是偷来的——让她放在锅里煮熟。人们允许她留下一些奶,通常她不是趁新鲜喝,而是等它变酸,搅拌发酵变成酸奶,再蘸面包吃。她现在更喜欢这种吃法。
  女孩们穿过树林跑下去不久,男人们就会穿过林子上山。这似乎是他们夏天的风俗。他们喜欢在溪边烧出一片空地,坐在那里唱歌,喝拉基酒,有时候只是抽烟聊天。他们到这里来可不是为了看看她过得怎么样。不过,既然来了,他们就会给她带咖啡和烟草作为礼物,各抒己见地告诉她屋顶如何修理才不会掉下来,火如何烧才能整夜不灭,如何用枪。
  她的枪是一把旧的意大利马提尼手枪,获赠于离开库拉的时候。有些男人说,这把枪不吉利,因为它曾经属于一个没杀过人就被杀死的男孩。还有些男人说,马提尼手枪总体来说都不吉利,几乎派不上用场。
  毛瑟枪才是你所需要的,因为它精准有力。
  不过,毛瑟枪的子弹太小,杀伤力弱。周围到处都是带着毛瑟枪弹孔、走来走去的人——他们经过时,你简直能听到弹孔里嗖嗖的风声。
  没有什么比得上一支塞满火药、子弹和钉子的重型燧发枪。
  不谈论枪的时候,男人们就聊聊最近杀死的人,开开玩笑。有人讲了一个关于巫师的笑话。有个巫师被大官关进了监狱。有一天,大官放他出来给客人们表演巫术。端一碗水过来,巫师说,现在,这碗水就是大海,我给你们变出哪座港口呢?变出马耳他岛上的港口,他们说。果然,港口出现了。房屋、教堂,还有一艘即将起航的汽艇。现在,你们想不想看我登船?大官笑着说,去吧!于是,巫师把脚迈进碗里,踩在汽艇的甲板上,开去了美国!你们怎么看?
  “根本就没有巫师。”牧师说,那天晚上,他也像往常一样和男人们一起爬上了山坡,“如果你说那是一位圣徒,倒是还有点儿可能。”他说话时很严肃,不过,洛塔尔觉得他当时跟大家一样高兴,因为她也获准跟男人们,还有他待在一起,尽管他没有对她多加注意。他们给她的烟太冲了,她觉得脑袋发晕,于是躺在了草地上。
  时光流转,洛塔尔不得不考虑搬进屋里,因为清晨非常寒冷,露水打湿了睡觉的蕨草,葡萄叶子也变黄了。她拿出铲子,清理小屋地板上的羊粪,准备把草床搭在屋里。她也开始往墙缝里填草叶和稀泥。
  男人们过来的时候,问她这是要干吗。准备过冬,她说。他们一听都笑了起来。
  “没人能在这里过冬。”他们说着把手放在胸前比画了一下雪的深度。而且,所有的羊群都会被赶到山下。
  “你就没活可干了——到时候你吃什么呢?”他们说,“你觉得那些女人会让你白吃面包和酸奶吗?”
  “我怎么回库拉呢?”洛塔尔说,“我现在是一个圣女,我去哪儿睡觉?我能干什么工作?”
  “没错,”他们和蔼地说,既是对她,也是对彼此,“要是圣女属于库拉,通常都会给她一小块土地,她可以独自在那里生活。可是,她并不真正属于我们的库拉,她没有父亲能给她些东西。她该怎么办?”
  很快——就在那天白天,从没客人来访的时候——牧师一个人爬上了山坡。
  “我不信任他们,”他说,“我觉得他们可能会再次把你卖掉,虽然你已经宣过誓了。他们总想从你身上捞点儿钱。要是他们能给你找个基督徒,倒也不算太糟糕,但我想肯定不会这样。”
  他们坐在草地上,喝着咖啡。牧师说:“你有什么要带走的财物吗?没有。我们马上就要动身。”
  “谁来给母羊挤奶?”洛塔尔说。有几只母羊正从山上走下来,它们将会停下脚步,等着她来挤奶。
  “别管它们。”牧师说。
  就这样,她离开了那些羊,也离开了与她共度一夏的小屋、草地、野葡萄、花楸树、杜松和矮栎、当作枕头的兔皮、煮咖啡的小锅、早上刚捡的树枝和灶边的石头——她熟知每块石头的颜色和形状。她明白,自己是要离开了,因为牧师非常坚决。可她并不十分理解,她环顾四周,想看最后一眼。这其实并没必要,因为她永远也忘不了。
  走进山毛榉林的时候,牧师说:“现在,我们要安静一点。我要走一条离库拉远点儿的路。要是听见路上有人,咱们就躲起来。”
  接下来是几个小时的默默行路,穿行在树干光滑的山毛榉、黑色树干的橡木和干燥的松树之间。上坡,下坡,翻过山脊,走的都是洛塔尔根本不知道的小路。牧师毫不迟疑,也从来没说要休息。等他们终于走出树林的时候,洛塔尔惊讶地发现,天还很亮。
  牧师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大块面包和一把小刀,他们边走边吃。
  他们来到一处干枯的河床,河底铺满了石头,不是平整好走的石头,而是如同一条激流。玉米和烟草田间一条静止的石头激流。他们能听见狗叫声,有时候还能听见人们的说话声。尚未收割的玉米和烟草高过了他们的头顶,完全遮蔽了阳光,他们就在这树荫里沿着河床走。等到再也走不动,天色也暗得将他们的身影隐藏起来时,他们在河床里的白石头上坐了下来。
  “你要带我去哪儿?”洛塔尔终于问道。一开始,她还以为是朝着教堂和牧师的家走,但现在她发现不是,他们已经走得远得多了。
  “我带你去主教的家,”牧师说,“他会知道如何处理你的事情。”
  “为什么不去你家?”洛塔尔说,“我可以给你当用人。”
  “在我家出现女佣是不允许的,任何牧师家都不行。现在的主教甚至连老妇人都不允许。他是对的,家里有女人总会带来麻烦。”
  月亮升起来之后,他们继续赶路,走走停停,停停走走,一直没有睡觉,甚至没找个舒服的地方躺一躺。他们脚力都不错,鞋子也是合脚的旧鞋,所以脚上并没有磨出水泡。两个人都已习惯长时间的跋涉——牧师要去远处的教区,洛塔尔则是因为牧羊。
  过了一会儿,牧师不再像刚才那么严肃了——也许是没那么忧心忡忡了——他像刚认识时那样用意大利语与她交谈,尽管如今她的盖格方言要更为熟练。
  “我是在意大利出生的,”他说,“我的父母都是盖格人,不过,我年轻时一直生活在意大利,也是在那里成为牧师的。几年前,有次回去探访的时候,我剃掉了自己的胡子,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哦,对,想起来了——是因为村里人的嘲笑。结果,等我回来之后,怎么也不敢在马拉希阿马达露面。男人没胡子在这里是很丢脸的事。我住在斯库台的一个房间里,直到胡子重新长出来。”
  “我们现在是要去斯库台吗?”洛塔尔说。
  “是的,那里是主教居住的地方。他会传话说把你带走是正确的,即使是偷偷地。马拉希阿马达都是些野蛮人。他们会在弥撒做到一半就走上来,拽着你的袖子请你帮他写封信。你见过他们坟墓上的东西吗?十字架?他们把十字架做成一个非常瘦弱的男人,胳膊上还架着一支来复枪。你见过没有?”他一边摇头,一边笑着说,“我真不知道该拿他们怎么办。不过,他们都是非常好的人——绝对不会背叛你。”
  “但你不是觉得,尽管我宣了誓,他们还会把我卖掉?”
  “哦,是的。不过,卖掉女人只是一种挣钱的方法,他们那么穷。”
  现在,洛塔尔意识到,在斯库台,自己将处于一种新奇的境况中——不再那么软弱无力。等他们到了那儿,她可以逃离他的身边,找一个会说英语的人,找到英国领事馆。找不到的话,就去找法国领事馆。
  黎明之前的夜晚非常寒冷,草地被浸得湿漉漉的。不过,太阳升起后,洛塔尔就不再发抖了,再过一个小时,她已经觉得热了。他们走了一整天,吃掉了剩下的面包,从路过的任何一条有水的小河里饮水,把群山和那条干枯的河流远远抛在了身后。洛塔尔回头望去,只能看见一道参差不齐的石墙,下边镶着一条绿边。绿边就是她曾经觉得很高的树林和草坡。他们从炎热的田间小路穿行,一直都能听到狗叫声。路上还能遇到旁人。
  刚开始,牧师说:“别跟任何人说话——他们会猜测你的身份。”但别人打招呼的时候,他又不得不回应几句。
  “这条路是通往斯库台的吗?我们想去斯库台找主教。旁边这位是我的用人,她是从山里来的。”
  “没关系,你穿这衣服挺像用人的,”他对洛塔尔说,“但你别说话——你一开口,他们就会乱猜。”
  我把书店的墙壁漆成了一种明亮的淡黄色。黄色代表着一种明智的好奇。肯定有人这么对我说过。我是1964年3月开的这家书店,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的维多利亚。
  我坐在小桌前,书陈列在身后。出版社的代表们曾经建议我进货时选择关于狗和马、航海和园艺、花鸟之类的书——他们说,在维多利亚人们只买这些。我没有听从他们的建议,选了一些小说,诗歌,介绍伊斯兰教苏菲主义、相对论和古希腊B类线形文字的书。我把它们按顺序摆放,政治学过渡到哲学,哲学过渡到宗教,中间没有突兀的转折,同一风格的诗人放在一起,这种布局——我相信——能够或多或少地反映出思维的自然徜徉,新的和被遗忘的宝贝都会不断从中浮现。我费了那么大的心血,现在又如何呢?现在,我只能等,感觉就像是一个人盛装打扮要去参加派对,甚至专门去典当行或者家族保险柜里取出珠宝佩戴,结果却发现所谓派对不过是几个邻居聚在一起打打牌,厨房里只有肉馅糕、土豆泥和一杯起泡桃红葡萄酒。
  书店常常一连几个小时无人光顾,即使有人来了,也常常是要找一本在主日学校图书馆、奶奶的书架上见过,或者是二十年前落在外国旅馆里的某本书。他们往往记不住书名,但是会把大概情节讲给我听。关于一个小女孩,她和父亲一起去澳大利亚开采他们所继承的金矿;关于一个独自在阿拉斯加生下孩子的女人;关于早在19世纪40年代老式快速帆船和第一艘汽艇之间的竞赛。
  哦,好。我还以为自己会问。
  他们离开的时候,对周围的宝藏看都不看一眼。
  也有一些人会表达谢意,说这书店给城镇增添了光辉,然后逛上半小时、一小时,才花上七十五分。
  这需要时间。
  我在一个叫达达尼尔的街角一所老房子里,找到过一个带厨房的单室套公寓。床可以折叠靠墙而立。不过我一般都不费劲折起来,因为我根本没有任何同伴,而且那个挂钩在我看来很不安全。我很担心,某一天在我吃着罐头汤或者烤土豆的晚餐时,床会忽然从墙上翻下来。那说不定会砸死我。我还整天开着窗户,因为即使炉灶全都关了,我也总觉得自己闻到了一点儿煤气泄露的味道。家里窗户大开,书店敞门迎客,我只能随时裹着自己的黑毛衣或者红色灯芯绒便袍(这衣服曾经把我那被甩前夫的手绢和内衣全都染成了淡红色)。即使该清洗的时候,我也不愿意把这些舒适的衣服从身上脱下来。我大部分时间都很困,半饥不饱,瑟瑟发抖。
  但我并不沮丧。我的生活早已发生了疯狂的转变,我每天为之悔恨的事情同时也是我的骄傲。我感觉自己已经以全新的面貌重生于世。坐在桌边,双手捧着一杯咖啡或者红汤,直到它几乎没有一丝热气,就这么待上一个小时。我漫无目的地读书,读那些早就想读的书里的散句。这些句子总是令我满足,它们是如此优美独特,总是让我陷入一种特别的状态,全然忘却了其他的词句。我恍惚而又警觉,与所有人隔绝却随时觉察着这城市本身——它似乎是个奇怪的地方。
  一座小城,位于国家最西边,游客们都来这里买假货。帝陀表的店面、双层巴士、花盆、马车:简直算得上失礼。不过,这儿有街上露出的海色,每天沿着开满金雀花的悬崖散步的悠闲健壮的老人,在风里弓身前行,花园里种着南美杉和漂亮灌木的破烂平房,虽然它们看上去稍微有点奇怪。春天到来的时候,栗子树开花,街边的山楂树也开出红白色的花,油性阔叶灌木更会开满茂密的粉色、玫红色的花朵,这幅景象你在内陆可是永远也无法见到的。我觉得,它就像是小说里的城镇——从以新西兰或塔斯马尼亚岛为背景的小说里移植而来的海滨城镇。但是,它仍然也有北美的特点。毕竟,有那么多人是从温尼伯和萨斯喀彻温来到这里的。中午的时候,饭菜的味道会从穷人们简陋的公寓里飘出来,煎肉、炖菜——农场的晚餐都是中午时分在狭小的厨房里烹制的。
  我简直没法表达自己对它的喜爱。当然,这里不是一个新起步的商人应该寻找的地方——那种拥有可能促进商业成功的喧闹和活力的地方。没太多事可做,这是此地传达给我的信息。要是一个开店的商人根本不介意这种“没太多事可做”的信息,你就得问一问,到底是怎么回事?人们开店是为了卖东西,他们希望生意忙碌,这样才能扩大店面,然后才能卖出更多的东西,变得富裕,然后他们就再也不必亲自待在店里了。难道不是吗?不过,难道没有另外一种人吗?他们开店是希望有个容身之所,里面都是自己最为珍视的东西——纱线、茶杯,或者是书——他们只想过得舒舒服服的。他们将会成为街区的一部分,街道的一部分,每个人城镇地图的一部分,并最终成为每个人记忆的一部分。他们会在半上午坐下喝杯咖啡,他们会在圣诞节挂出熟悉的毛条拉花彩带,他们会在春天摆出新货之前擦洗玻璃。小店,对于这些人来说,就像某些人的林中木屋——是一个避难所,也是一种正当存在。
  当然,也需要有一些顾客。房租到期的时候,书可不会自己交租。我继承了一小笔遗产——因此我才有可能来到这里,经营这家小书店——但除非业务好转,否则我只能支撑到这个夏天。我很清楚这一点。随着天气转暖,我很高兴书店的顾客越来越多,卖出的书也越来越多,书店很有希望继续经营下去。学期末的时候,学校经常以书作为奖励,这也给书店带来了很多老师,他们总是带着书单、赞美,很遗憾,还带着打折的期望。来逛书店的人往往也会买书,有些人渐渐成为我的朋友——我在这里拥有的那种朋友,在这里,我好像很乐于每天和人们交谈却根本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当洛塔尔和牧师第一眼看到斯库台的时候,它看上去像是飘浮在沼泽地上,城里的圆顶和尖顶闪着微光,仿佛是由雾气组成。但是,当他们在暮色初降时走进城里,那种宁静却完全消失不见。街道上铺着粗糙的大石,到处是人和驴车、流浪狗和被赶往某处的猪群,空气闻起来有烟火味、烧饭味、动物粪便以及某种难闻的东西——像是腐烂的兽皮。有个男人肩上放着一只鹦鹉走了过去。那只鸟仿佛在用某种未知的语言尖声叫骂。牧师数次拦下路人,询问去往主教家的路。可他们要么不发一言就从牧师身边挤走,要么嘲笑他,要么说些他根本听不明白的话。一个男孩说他可以带路,但是要收钱。
  “我们没有钱。”牧师回答。他把洛塔尔拉进一个门道里坐下休息。“在马拉希阿马达,”他说,“很多这种自以为是的人很快就会改变态度。”
  洛塔尔要从牧师身边逃离的想法已经完全消失。一个原因就是,她去问路的话,还不如牧师呢;另一个原因是,她感觉他们就像是互相依存的盟友,离开彼此的视线就没法在这个地方生存下去。她还不知道自己有多依赖他皮肤的味道,他那大阔步中包含的愤愤不平的决心,他那茂密的黑色胡须。
  牧师跳了起来,说他想起来了——他现在记起了去主教家的路。他急匆匆地走在前面,穿过狭窄的、两侧是高墙的小巷,那里根本看不见房子和院子——只能看见墙壁和门。铺路的石头高低不平,跟那条干枯的河床一样难走。但他记得的路没错,走到主教家门口的时候,他发出了胜利的喊声。
  几声高声争辩之后,一位仆人打开门,领着他们进去。他让洛塔尔坐在一进门的地上,领着牧师到房子里去见主教。很快,有人被派往英国领事馆(当时没告诉洛塔尔),他带回了领事的男仆。当时天已经黑了,领事的男仆提着一盏灯笼。洛塔尔又被带往别处。她跟着男仆和他的灯笼去了领事馆。
  院子里有一缸给她洗澡用的热水,她的衣服被拿走了,很可能是烧掉了。他们剪掉了她那油腻腻、长满寄生虫的头发,还在头皮上倒满了煤油。她得说出自己的故事——如何来到马拉希阿马达的——这有些困难,因为她已经不习惯讲英语,而且时间感觉是那么遥远,那么无关紧要。她要重新学着在床垫上睡觉,在椅子上落座,用刀叉吃饭。
  他们尽快把她送上了船。
  夏洛特停下来,说:“这部分没什么意思。”
  我之所以来维多利亚,是因为这里是国内距离安大略省伦敦市最远的地方。在伦敦,我和丈夫唐纳德把家里地下室的房子租给了一对夫妇,尼尔森和西尔维娅。尼尔森是大学里英语专业的学生,西尔维娅是一位护士。唐纳德是一位皮肤科医生,我正在写一篇关于玛丽·雪莱的论文——进展不快。我们结识是因为我去找他看脖子上的疹子。他比我大八岁——高个子,红红的脸颊上长着雀斑,比看起来要聪明。一位皮肤科医生看到的总是悲痛和绝望,尽管人们来找他看的病没有肿瘤和动脉堵塞那么严重。他看到了内部的破坏和极其不幸的命运,他看到了爱和欢乐是如何被一小块病变的细胞所支配。这种经历使唐纳德变得和善,一种谨慎而冷淡的和善。他说我的疹子很可能是因为压力,还说,一旦我控制住几个问题,一定能成为一个出色的女人。
  我们邀请西尔维娅和尼尔森上楼来吃晚餐。西尔维娅给我们讲了他们两个以前在安大略北部生活的那个小小的城镇。她说,尼尔森一直都是全班、全校,甚至全镇最聪明的人。她这么说的时候,尼尔森看着她,脸上是一种单调震惊的表情,好像正以无穷的耐心和最柔和的好奇等待着一个解释。西尔维娅笑着说:“当然,我是开玩笑的。”
  西尔维娅在医院上夜班的时候,我有时会邀请尼尔森来和我们一起吃便饭。我们已经习惯了他的沉默、冷漠的餐桌礼仪和挑食的习惯。他不吃米饭或者面条,不吃茄子、橄榄、虾、辣椒、鳄梨,以及很多其他东西,因为它们在安大略北部那座小城都是不常见的食物。
  尼尔森比实际年龄看起来显老,他矮而敦实,皮肤灰黄,不爱笑,脸上带着一种轻蔑和好斗之气,这让他看起来像是一位曲棍球教练,或是一个没受过教育、聪明公正、满嘴脏话的建筑队工头儿,而非一个二十二岁的羞涩学生。
  面对爱情,他可毫不羞涩。我觉得他机智又坚定。诱惑是相互的,对我们来说,这都是第一次婚外情。我曾在一个派对上听人说过,结婚的好处之一,就是你能真正拥有一段风流韵事——没结婚时的韵事不过是普通的恋爱罢了。这种言辞让我反感,也很害怕去想生活竟是如此凄凉和琐碎。但是,从我和尼尔森开始婚外情,我始终非常惊奇。其中没有凄凉和琐碎,有的只是冷酷和清晰的欲望,还有闪现的欺骗。
  尼尔森是首先面对现实的人。有一天下午,他转过身去,哑着嗓子大胆地说:“我们得离开这里。”
  我以为他说的是他和西尔维娅得离开,他们不能继续在这座房子里生活下去了。但他指的是他和我。“我们”指的是他和我。当然,说到我们的安排、我们的越轨时,他和我都用过“我们”这个词。现在,他说的是“我们”的决定——很可能是一起生活。
  我的论文应该是关于玛丽·雪莱后期的小说,那些没人知道的作品。《洛多尔》、《珀金·沃贝克》、《最后的人》。但我更感兴趣的是玛丽的生活,在她遭受悲痛的剧变、开始专心把儿子培养成准男爵之前的生活。我喜欢读关于其他女人的书,那些恨过、嫉妒过或者游荡过的女人:哈丽雅特,雪莱的第一任妻子;范妮·伊姆利,玛丽同父异母的妹妹,她自己也爱上过雪莱;玛丽的继姐妹,玛丽·简·克莱尔蒙特,和我名字一样——克莱尔——加入了玛丽和雪莱的未婚蜜月,以便追求雪莱的好友拜伦。我经常和唐纳德谈论冲动的玛丽、已婚的雪莱,以及他们在玛丽母亲葬礼上的相遇,谈论哈丽雅特、范妮的自杀,谈论与拜伦有了孩子的固执的克莱尔。但我从来没有和尼尔森提过这些,既因为我们没有时间聊天,也因为我不希望他认为我在从这些混杂了爱、绝望、背叛和自我吹嘘的故事中获取安慰和鼓舞。我自己也不希望这样想。而且,尼尔森并不喜欢19世纪那些爱情故事。他这么说过。他说,他想做些关于丑闻揭发者的事情,也许他只是开个玩笑。
  西尔维娅可不像哈丽雅特,她的思想没有受到文学的影响和限宥,发现我们的事后,她勃然大怒。
  “你这十足的白痴。”她说尼尔森。
  “你这两面派的蠢货。”她说我。
  我们四个人坐在我家客厅里。唐纳德继续清理他的烟斗,填满烟丝,弹一弹,点着,整理整理,吸烟,再点着——简直像是电影里的镜头,我很为他尴尬。接着,他拿出几本书和最新一期《麦克林周刊》装进公文包,去浴室拿了剃须刀,去卧室拿了睡衣,走了出去。
  他直接去了一个年轻寡妇的公寓,那是他们诊所的秘书。在写给我的一封信中,他说,在那天晚上之前,他从来没有对这个女人有过朋友之外的任何念头,那天他忽然想,去爱一个善良、明事理、不那么复杂的人,是一件多么愉快的事。
  西尔维娅晚上十一点上班。尼尔森一般会陪她走到医院——他们没有车。这天晚上,她说宁愿让一个恶棍送自己上班。
  就这样,尼尔森和我被单独留了下来。这一幕比我期待中的时间要短得多。尼尔森看起来很阴郁却很宽慰,假如我感觉到那短暂的忏悔已经被爱的潮水淹没,这荣耀而恐怖的事,我最好还是不要表现出来。
  我们躺在床上,谈论我们的计划,最后还是做了爱,因为这是我们最常做的事。半夜,尼尔森醒了过来,觉得最好还是回他自己床上去睡。
  我在黑暗中起床,穿衣,收拾行李,写了张便条,然后走到角落的电话边,叫了一辆出租车。我乘坐六点的火车去多伦多,接着又坐火车去温哥华。乘火车比较便宜,如果你愿意坐上三个晚上的话。我愿意。
  在那个伤心、漫长的早晨,我坐在长途列车上,沿着陡峭的菲沙峡谷来到湿润的菲沙溪谷,在那里,湿漉漉的小房子上笼罩着烟雾,还有褐色的葡萄藤、带刺的灌木丛和拥挤的羊群。我人生中的剧变就发生在这个十二月。我没过圣诞节,淤泥湿雨混杂的天气也取代了往日冬季的暴雪和冰柱。我整个人十分迟钝,我知道自己感冒了,手脚抽筋,精神也低落无比。我当时难道没想过,期待一个男人与另一个截然不同是多么荒谬?生活归根到底不过是有杯像样的咖啡和一间能够舒展身体的房间?我难道没想过,即使尼尔森现在正坐在我的身边,他也早已变成一个面容灰暗的陌生人,他的冷漠和焦虑只能加剧我的?
  不,不。尼尔森对我来说仍然是尼尔森。他的皮肤、他的味道、他那令人望而生畏的眼睛,对我来说并没有改变。我首先想到的好像是尼尔森的外在,而关于唐纳德,则是他内心的震动与和谐,努力做到的善良和隐秘的忧虑——这是我通过计谋和哄骗才了解到的。要是我能够把对这两个男人的爱合二为一,放在一个人身上,我将是一个快乐的女人。要是我能关心世界上的每一个人,像对尼尔森那么周到,像现在对唐纳德那么平静、超越肉体,我简直就是个圣人。相反,我受到的却是一个貌似荒唐的双重打击。
  那些变成朋友一样的常客是这么几个人:一个中年妇女,她是个注册会计师,却喜欢看《六位存在主义思想家》、《意义的意义》这一类的书;一位省里的公务员,总是订购华丽、昂贵的色情文学作品,我听都没听说过(与我和尼尔森那种简单高效、令人朝思暮想的惯例相比,书里那些精巧繁复的东方式、伊特鲁里亚式的关系反而让我觉得怪异和无趣。);一位公证人,他住在约翰逊大街自己办公室的后面(“我住在贫民区,”他告诉我,“有的夜晚,我总觉得街角会出现一个彪形大汉,蹒跚着大喊‘斯——特——拉’。”);我后来认识了一个叫夏洛特的女人——那个公证人叫她公爵夫人。这几个人彼此并不怎么感兴趣,早先我试图介绍会计和公证人聊一聊,结果失败了。
  “别给我介绍那些面容枯槁的浓妆女人,”下次来到书店的时候,公证人说,“我希望今晚你没把她藏在周围的什么地方。”
  的确,会计那消瘦、聪明、五十岁的面孔上妆画得很浓,眉毛也像是印度墨画的两条大粗线。不过,烟熏牙、麻子脸的矮胖公证人又有什么资格说人家呢?
  “我觉得他是一个很肤浅的人。”会计说,似乎已经勇敢地猜出了别人对她的评论。
  再也不乱给别人牵线了,我在给唐纳德的信里说,我干吗要费那个劲儿啊?我定期给唐纳德写信,给他描写我的书店、这座城市,甚至还有我那难以言说的情感。他现在和海伦,那个秘书,一起生活。我也给尼尔森写信,不知道他是不是独自生活,有没有和西尔维娅言归于好。我觉得没有。我觉得她相信的是清晰果断的结局,而某些行为是不可宽恕的。他换了新地址,我在公共图书馆里查过伦敦市的电话黄页。唐纳德,尽管一开始不怎么情愿,还是给我回了信。信里客观地聊了聊我们都认识的人、诊所里面的事儿,稍微带着一丝风趣。尼尔森没有回信。我开始写挂号信,这样我至少知道他收到了。
  夏洛特和戈迪汗肯定是一起走进书店的,可是直到他们离开,我才意识到他们是一对。夏洛特身材粗壮走形,长着粉色的面孔和浅蓝色的眼睛,浓密闪亮的白发像年轻女孩那样披在肩上。尽管天气已经很暖和,她还是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天鹅绒斗篷,上面镶着稀疏的灰色毛边——像一件在舞台上或者曾经在舞台上穿的衣服,下面露出宽松的衬衫和花格的羊毛便裤,宽宽的光脚上穿着凉鞋,上面满是灰尘。她身上叮当作响,好像里面隐藏着盔甲。抬起胳膊够书的时候才知道,那声音原来是发自手镯——一大串手镯,粗的、细的,生锈的、闪亮的。有些上面镶着大块的方形宝石,褐色的或者血色的。
  “想象一下这个老骗子还在四处游走。”她对我说,好像我们正在继续一场愉快散漫的谈话。
  她拿的是一本阿娜伊斯·宁的书。
  “别理我,”她说,“我净乱说话。其实我很喜欢这个女人,我受不了的是那个男人。”
  “亨利·米勒?”我顺着这个话题说道。
  “没错。”她开始谈论亨利·米勒、巴黎、加利福尼亚,用一种嘲弄、积极而又亲热的方式,好像跟口中那些人至少做过邻居。最后,我很天真地问她是否的确如此。
  “不,不。我只是觉得自己很了解他们。不是本人。哦——也算是本人。恩,本人。否则还能怎样去了解他们呢?我的意思是说,我没有面对面地见过他们。但在他们的书里呢?他们也希望如此吧?我了解他们,知道他们想传达给我的信息,就像你认识的其他人一样。你没发现?”
  她又闲逛到摆放最新推荐的平装书的桌子旁边。
  “那么,这里就是新书了,”她说,“哦,天啊。”她说着睁大双眼看着金斯伯格、科尔索、费林盖蒂的照片。她开始看书,那么专注,我以为她脱口而出的下一句话肯定是几句诗。
  “我从这里经过,看见了你,”她说着把书放下,我才意识到她说的是我,“我见到你坐在里面,心想,年轻姑娘应该喜欢待在外面,待在阳光下。我猜想,你会不会想雇我在里面坐着看店,这样你就能出去了?”
  “哦,虽然我很想,但是——”我说。
  “我可不笨。其实我很有知识。不信你问问我谁写的奥维德的《变形记》。没事儿,你不用非要笑。”
  “虽然我很想,但我真的负担不起。”
  “哦,好的。你很可能是对的。我不是很时髦,很可能会把事情搅乱。要是人们买了我觉得糟糕的书,我会跟他们争论起来。”她看起来也不怎么失望。她选了一本《无用的鳄梨》,说:“这本!冲这书名,我也得买这本书。”
  她轻轻吹了一声口哨,所针对的那个男人听到之后,从他正在看的那堆书里抬起了头。我早就知道他在那里,可是并没有把他们两个联系在一起。我还以为他像那些独自在街上闲逛的男人,随意走进了书店,站在那里看一看,好像试图弄明白书店是个什么地方,或者这些书是干吗的。他不是个醉汉或乞丐,也不是其他需要担心的人——只不过是这城市里众多衣衫破旧、沉默寡言的老人之一,他们就像鸽子一样,整天在某个区域不停地飞来飞去,从来不看人们的脸色。他穿着一件长到脚踝的外套,是某种发亮的、带着涂层的猪肝色布料,带着一顶有穗的褐色天鹅绒帽子,就像是英国电影中邋遢的老学究或者牧师所戴的那种帽子。这就是他们的共同点——他们穿戴的衣物都像是从戏服箱子里拿出来的。但仔细看的话,他比她要年长几岁,长着一张发黄的长脸、烟草棕色的下垂的眼睛、杂乱而令人生厌的胡子,残留着几丝曾经的帅气和权势。一种被压制的残暴。他听到口哨就走了过来——似乎半开玩笑半严肃——然后在女人准备付账的时候站到了她身旁,像一只沉默而有自尊的狗或者驴子。
  当时,不列颠哥伦比亚政府向书籍征收销售税。这本书的税金是四分。
  “我不能付这个钱,”她说,“对书征税。我觉得这不合情理。我宁可坐牢。你不觉得?”
  我也这么觉得,但我没法告诉她——就像我告诉其他人那样——书店本身可没法逃开这笔账。
  “我听起来是不是挺吓人的?”她说,“看看政府还能对人们做些什么?就只会夸夸其谈。”
  她把书装进包里,没有付那四分钱,以后买书也从来没有付过税金。
  我给那个公证人讲了他们两个的样子,他立刻就知道我指的是谁。
  “我把他们叫做公爵夫人和阿尔及利亚人,”他说,“我不清楚他们有什么背景,但我觉得他也许是个隐退的恐怖分子。他们在城里走动都推着车,就跟拾荒者似的。”
  我收到一张便条,邀请我周日晚上共进晚餐。署名是夏洛特,没写姓,但措辞和笔迹都很正式。
  我的先生戈迪汗和我将十分荣幸……
  在那之前,我从没想过自己会收到类似的邀请,以为万一收到了一定会觉得尴尬而烦恼。可我觉得很高兴,这让我自己也很惊讶。夏洛特给出了坚定的期许;她和那些我只愿意在书店见到的人不一样。
  他们所住的房子在潘多拉街,外墙涂着芥末黄色的灰泥,有一个小小的平铺的门廊。这总是让我想起公共厕所。尽管那公寓没有异味,也并不算很脏,但也乱得可怕。书都堆在墙边,一块块的花布挂在墙上遮住壁纸,窗户上挂着竹帘,灯泡上别着彩纸——绝对是可燃物。
  “你能来真是太好了,”夏洛特喊道,“我们真怕你有无数更有趣的事情要做,不能来看望我们两个老家伙呢。你坐在哪儿好呢?这里怎么样?”她把一堆杂志从藤椅上搬开。“舒服吗?藤椅会发出好玩的声音。有时候,我一个人坐在这里,藤椅就开始吱呀作响,就跟里面有个小人在移动一样。我也可以说成是鬼魂,我尝试过相信这类说法,但还是信不了。”
  戈迪汗拿出一瓶甜黄酒,给我一只干净的高脚杯,给夏洛特一只平底玻璃杯,给他自己一只塑料杯。这小小的厨房里高高地摞着锅碗食材,看起来做不出任何食物,但是却飘出了烤鸡的香味。没一会儿,戈迪汗就端出了第一道菜——黄瓜片和酸乳酪。我坐在藤椅里,夏洛特坐在扶手椅里,戈迪汗坐在地上。夏洛特穿着她的便裤,一件玫瑰红的T恤衫紧贴着她没穿文胸的乳房。她的趾甲上涂着和T恤衫相配的颜色。去取黄瓜片的时候,她腕上的手镯叮叮当当地碰着盘子。(我们是用手拿着食物在吃饭。)戈迪汗戴着他的帽子,长裤外面套着一件暗红色的丝袍,上面的污迹和花纹已经融为一体。
  吃完黄瓜,我们还吃了用葡萄干和香料烤制的鸡肉、酸面包和米饭。夏洛特和我用叉子吃,但戈迪汗是用面包舀着米饭吃的。那之后的好几年里,我都经常想起这顿晚餐,那种坐和吃的随意方式,甚至那杂乱房间的样式和场景也变得熟悉和时尚起来。我认识的人,还有我自己,偶尔也会不太讲究餐厅的桌子、配套的红酒杯、餐具和椅子。当别人用这种方式来招待我或者我去招待别人的时候,我都会想起夏洛特和戈迪汗,他们那种真正的匮乏和大胆的真实将他们与之后所有类似的人区分开来。当时,这对我来说全然陌生,我既不安又高兴,既希望自己能配得起这种异国情调,但又不想太过刻意。
  不一会儿就谈到了玛丽·雪莱,我列举着后期小说的名字,夏洛特朦朦胧胧地说:“珀金……沃贝尔……他是不是那个……是不是那个假装自己是在城堡里被杀死的小王子的人?”
  她是我所见过的唯一一个不是历史学家却知道这件事的人。
  “那简直能拍成一部电影,”她说,“你不觉得吗?关于这种妄想者,我总是在想一个问题——他们到底以为自己是谁?他们相信那是真的吗?但玛丽·雪莱自己的生活就是一部电影,不是吗?我觉得好像还没有拍过。你觉得该由谁来演玛丽呢?不,不。首先得从哈丽雅特开始。谁来演哈丽雅特呢?”
  “得找一个看上去奄奄一息的人,”她说着,撕下一块金黄色的鸡肉,“伊丽莎白·泰勒?戏份太少。苏珊娜·约克?”
  “谁是父亲?”她问道,指的是哈丽雅特未出生的孩子,“我觉得不是雪莱,我一直这么觉得。你呢?”
  这些谈话真的非常非常愉快,但我曾经期待我们能够彼此倾谈——就算不是真正的秘密,至少也是一些个人的私事。在这样的时刻,你的确会如此期待。在我们家的桌边,西尔维娅不是也说了安大略北部的小镇,说了尼尔森是全校最聪明的人?最终,我发现自己是如此渴望说出自己的故事。唐纳德和尼尔森——在那伤人的复杂情况中,我想说出实情,或者一部分实情,说给一个不会为之惊讶或者愤怒的人听。要是有合适的人陪伴,我将很乐于深深思索自己的行为。我当初是不是把唐纳德看作父亲一般的角色——或者家长的角色,因为我的父母全都过世了?我丢下他,是不是因为我的父母丢下了我?尼尔森的沉默是什么意思,是永远的吗?(但归根结底,我没有想过自己会告诉任何人,上周所有的信件都被退了回来,上面写着“此地址查无此人”。)
  夏洛特不是这么想的。没有合适的机会,没有故事的交换。鸡肉之后,高脚杯、平底玻璃杯和塑料杯都被拿去倒满了一种非常甜的冻果子露,用嘴喝比用勺子吃还要方便。接着,是浓得要命的咖啡。屋里光线暗下来的时候,戈迪汗点起了两支蜡烛,其中一支递给我拿着去卫生间,里面只有一只马桶和淋浴头。夏洛特说灯坏了。
  “正在检修,”她说,“要么就是他们一时心血来潮。我真觉得是他们心血来潮。幸亏我们还有煤气炉。只要我们还有煤气炉,就能对他们一笑置之。唯一的遗憾就是我们不能放音乐了。我本来想放一些老民歌的——‘我昨晚梦见自己遇到了乔·希尔’,”她模仿着男中音唱道,“你听过这首吗?”
  我的确听过。以前,唐纳德喝了几杯酒之后就会唱这首歌。通常,唱《乔·希尔》的人都有某种模糊但可辨识的政治同情,但我觉得对夏洛特来说没这回事儿。她不会是出于同情或者道义。别人严肃对待的事情,她往往嬉笑对之。我并不确定自己对她的感觉。那不是简单的喜欢或者尊敬,更像是一种愿望,希望受她的熏陶,变得轻快,自嘲,带一点恶毒,勇往直前。
  同时,戈迪汗正在向我展示一些书。这是怎么开始的呢?也许是因为我的一句话——这一类的书这里有多少啊?——我从卫生间回来时,被路上的东西绊了一下。他正拿来一些用皮或仿皮——我哪儿知道有什么区别啊?——装订的书,带着大理石纹的衬页、水彩的插画和钢版雕刻。开始,我以为他需要的只是赞美,就对每本书赞不绝口。但我清楚地听到他提起了钱——这是不是我第一次清楚地听见戈迪汗说话?
  “我只卖新书,”我说,“这些书很棒,但我完全不了解。这种书完全是另外一种生意。”
  戈迪汗摇了摇头,好像是我没理解状况,而他坚决地开始了再次尝试。他用更坚决的声音重复了一遍价格。他难道以为我是在和他讨价还价吗?或者,他是在告诉我他当初买书所花的价钱?也许,我们是在推测这些书能卖多少钱——而不是我要不要买?
  我继续说“不”和“是”,努力地把这些回答用在合适的地方。不,我不能把它们买回书店。是,它们非常好。不,真的,很抱歉,我没法评判。
  “要是我们生活在另一个国家的话,戈迪汗和我可能已经有所成就,”夏洛特说,“或者这个国家的电影有所发展也行。这是我爱做的事,拍电影。当群众演员。不过,也许我们不够平庸,没法儿当群众演员,他们会给我们安排一些小角色。我觉得群众演员必须是那种‘放在人堆里找不出来’的类型,这样你才能一遍又一遍参演。戈迪汗和我太引人注意,尤其是戈迪汗——他那张脸很有戏。”
  她好像根本没留意刚才那场对话,仍然对我滔滔不绝,时不时对戈迪汗纵容地摇摇头,像是在说,他的行为虽然讨厌但却很有魅力。为了回应她,我也只好不停地对着他点头,柔声地说话。
  “你真的应该把它们带到古旧书店去,”我说,“是的,它们很漂亮。但这一类书不属于我的业务范围。”
  戈迪汗没有抱怨,他的态度并不是逢迎,甚至算得上专横。他看起来简直要给我下命令,而且如果我不让步,他就会非常气愤。混乱之中,我只好多喝些黄酒,用我那装了果子露没洗的杯子。这可能是一种可怕的冒犯,因为戈迪汗看起来非常不悦。
  “你能想象现代小说的插图吗?”夏洛特说,她终于把两个话题联系在一起了,“比如,诺曼·梅勒?那肯定是很抽象的。你不觉得?类似带刺的铁丝和污点之类。”
  回家时,我头很疼,还有一种强烈的不满足感。这都是因为我太拘谨,尤其是买卖关系和殷勤款待混合到一起的时候。我也许表现得很糟,让他们失望了。他们也让我失望了,让我怀疑自己到底是为什么被请去做客。
  我想念唐纳德,为了那首《乔·希尔》。
  我也想念尼尔森,为着我离开时夏洛特脸上的表情。一种尽情享受、满足的表情,尽管不愿意相信,但我知道那一定与戈迪汗有关。这让我觉得自己下楼、出门、走到街上之后,某种皮包骨头、滑不溜丢、黄了吧唧的老怪兽,肮脏却又迫切的老老虎,会从那些书和脏碗碟之间跳出来大闹一番。
  一天之后,我收到了唐纳德的来信。他想离婚,以便和海伦结婚。
  我雇了一个店员,一个女大学生,让她每天下午来看店几个小时,这样我就有时间去银行或办理其他事务了。夏洛特第一次看见那女孩的时候,她走到“便捷销售”的桌子旁,拍了拍上面的那摞书。
  “这就是经理想让奴才们买的书吗?”女孩谨慎地笑了笑,没有回答。
  夏洛特说得很对,那本书叫《控制你的人生》,是关于如何建立积极的自我形象的。
  “你很聪明,雇她不雇我,”夏洛特说,“她更漂亮,不会夸夸其谈把顾客吓跑,也没有太多自己的观点。”
  “我得告诉你一点儿关于那个女人的事。”夏洛特走后,店员对我说。
  “这部分没什么意思。”
  “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我说,在医院的第三个下午,我在走神。就在夏洛特的故事讲到结尾的时候,我想起了一本特别订购但还没到货的书,是关于巡游地中海的。我还想到了那个公证员,他在约翰逊大街的办公室里被人打伤了头部,虽然没死但是可能会瞎。是抢劫,还是因为愤怒而报复,与他生活中我猜不到的层面有关?
  戏剧化的情节和混乱让这个地方显得更为普通,却让我更难以掌控。
  “当然有意思,”我说,“全都很有意思。这是一个很精彩的故事。”
  “精彩。”夏洛特装模作样地重复道。她做了个鬼脸,看起来就像一个吐出一勺流食的婴儿。她的眼睛仍然注视着我,仿佛正在流失光彩,那种天真、明亮、高傲的蓝色。焦躁渐渐变成嫌恶。一种明显的嫌恶的表情,出现在她的脸上,还有一种无法言说的疲倦——就像人们会表现在镜子前、却几乎不会表现在别人面前的一种表情。也许我的大脑中早已有此想法,我忽然想到夏洛特也许会死。她随时可能死去,就这一会儿,现在。
  她用弯曲的塑料吸管指了指玻璃杯,我取了杯子,扶着她的脑袋让她喝水。我能感觉到她头皮的热度、后脑勺上的脉搏。她大口地喝了些水,好像很渴的样子,脸上那种可怕的表情消失了。
  她说:“真难喝。”
  “我觉得这能拍出一部很棒的电影。”我说,扶着她的背让她靠在枕头上。她握了握我的手腕,然后松开。
  “你从哪儿得到的灵感?”我问。
  “从生活中。”夏洛特含糊地说,“等一下。”她把头转向枕头,好像是要私下整理些什么。接着,她恢复了正常,又给我讲了一点。
  夏洛特没有死。至少没有死在医院。第二天下午我来得很晚,她的床已经空了,还铺上了新床单。曾和我说过话的那位护士正在努力给那个绑在椅子里的女人量体温。她看见我脸上的表情忍不住笑了起来。
  “哦,不!”她说,“不是你想的那样。她今天早上出院了。她丈夫来把她接走了。我们要把她转到萨尼奇一个长期住院疗养的地方,他应该带她去那里,他说出租车就在外面。但后来我们接到电话,说他们从来没到那里去!走的时候,他们精神很好,他给她带来一大堆钞票,她高兴地抛到空中。我也不知道——也许是美金。但我们也不知道他们到底去了哪里。”
  我走到潘多拉大街的公寓楼,心想他们也许只是回家了。他们只是弄丢了去疗养院的路线指南,又不想去问。也许他们决定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一起待在家里。说不定,他们已经拧开了煤气。
  一开始,我找不到那座房子,以为自己走错了路。但我认出了街角的商店,还有其他几座房子。那座房子变了样儿——所以我才没找到。灰泥墙被涂成了粉色,装上了新的大窗户和法式房门,加上了带着铸铁栏杆的小阳台。那些漂亮的小阳台被涂成了白色,整个地方有点冰激凌店的感觉。毫无疑问,房子的内部肯定也改建一新,房租肯定也涨了,那夏洛特和戈迪汗这样的人肯定没法继续在这里生活下去了。我在门口查了房客姓名,果然没有他们的。他们肯定早已经搬走了。
  公寓楼的变化给了我一些信息,关于消失的信息。我知道夏洛特和戈迪汗并没有真的消失——他们仍然在某个地方,活着或者死去。但对我来说,他们消失了。因为这件事——而非真的因为失去他们——我陷入沮丧之中,比过去一年遇到的所有烦恼都更为严重。我失去了支撑。我还得回到店里,因为店员要下班回家,但我感觉自己很容易走错路,随便走上任何一条路。我的人际关系陷入了危险之中——仅此而已。有时候,我们的关系会受到损伤,陷入危险,似乎几乎不复存在。街道和景象变得陌生,空气也变得稀薄。这样的时候,比起那些脆弱的选择和变幻莫测的岁月,我们真希望有命运可以依从,有某种东西能够掌控我们,任何东西。
  我任凭自己陷入想象,想象一种和尼尔森共度的生活。如果当时我能采取恰当的行动,事情就会如此发展。
  他会来到维多利亚,但他不喜欢在店里工作,为大众服务,而是去一所男校找一份时髦的教职,他那种下层的坚韧、伤人的言行在那里会很受欢迎。
  我们会从达达尼尔的公寓搬到离海不远的宽敞平房。我们会结婚。
  但这只是疏远的开始。我会怀孕,尼尔森会爱上一位学生的母亲,我则爱上分娩时医院里的实习生。
  我们会原谅这一切——尼尔森和我。我们会再生一个孩子。我们会有朋友、家具、习惯。在某些季节会参加无数的派对,重复说着要开始全新的生活,在一个遥远的、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
  我们变得疏远、亲近——疏远、亲近——周而复始。
  走进书店的时候,我发现门口站着一个男人,他一会儿望向窗户里,一会儿看着街道,然后,看到了我。这是一个矮个男人,穿着风衣,带着软呢帽。我觉得像是某人乔装打扮的样子,开玩笑地乔装打扮。他向我走来,猛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尖叫出声,好像那是我人生里的重大打击,实际上的确如此。因为,那真的是尼尔森,来这里找我。或者,至少是来看看我,看看会发生些什么。
  我们一直非常幸福。
  我经常感到彻骨的孤独。
  人生中我们总会有所发现。
  日日月月年年都会模糊地飞逝而过。
  总的来说,我很满足。
  洛塔尔离开主教家院子的时候,他们给了她一件长斗篷裹在身上,也许是为了遮盖她身上破烂的衣衫,或者掩盖她身上的味道。领事的仆人对她讲英语,告诉她他们要去的地方。她能听懂他的话,却无法回答。天还不算黑,她仍然能够看见主教花园里玫瑰和橙子的轮廓。
  主教的仆人开着花园的门。
  她始终没有见到主教,牧师自从跟着主教的仆人进去之后也没再出现。现在,在她离开的时候,她开始大声呼唤他。她不知道他的名字,于是就喊:“Xoti! Xoti! Xoti!”这在盖格语中是“首领”或者“主人”的意思。没有回音。领事的男仆不耐烦地晃动着手里的灯笼,给她指明要走的方向。那团光亮偶然照在了被树木半遮半掩的牧师身上。他正站在一棵小橙子树后,从树枝间向外望去。在当时的光线下,他的脸色和橙子一样苍白,黝黑尽数褪去。枝叶中这张面孔毫无血色,带着一种冷漠、无所求的哀伤,就像教堂窗户里某个骄傲虔诚的使徒脸上的那种表情。接着,那身影消失不见了。她吁了一口气,知道一切都太晚了。
  她一遍又一遍地呼喊他。当船驶入的里雅斯特的港口时,他正在码头上迎候。
  (邢楠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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