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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今天答辨


    
硕士今天答辨
  事情就坏在那套水蓝色的真丝裙上。
  中文系女研究生林逸蓝是这座全市最大的图书馆的常客。图书馆是不许带包进阅览室的。她先把笔记本等从包里拿出来,把旧书包推向存包处柜台里的服务员,接了号码牌要走。
  “喂!瞅瞅东西拿全了没有?甭转眼功夫又回来折腾!今儿就我一个人,没耐心专门为你一个人服务!”女服务员无缘无故恶狠狠地说。
  “都拿全了。绝不会再来麻烦你。”林逸蓝说着矜持地离开了存包处。她不认识这女人,不知道她为什么对毫不相干的人这么大的火气。躲远点吧,林逸蓝今天要为自己刚选定的硕士论文题目搜集资料,不愿为了这点小事破坏情绪。
  “要是一会儿就回来折腾,收一块钱!”女服务员憋着劲要跟人吵架,见没拱起林逸蓝的火,不依不饶地追加了一句。
  “放心好了,我到吃午饭的时候才会再来麻烦你。我得拿了钱到咖啡厅买吃的。”林逸蓝笑嘻嘻地说,同宿舍的晚平说过,她这副模样时最气人。
  “什么?你的包里有钱?我们这里不存现金!拿走!拿走!”服务员象逮到了贼赃,高兴得大喊大叫。
  其实很多人的存包里都有钱,彼此心照不宣就是了。逸蓝一时疏忽,把秘密抖了出来,服务员就得了理。
  逸蓝不愿意在读书的时候手里还拎着个钱包。你到书架上去找书,钱包是带还是不带?扔在桌上不踏实,挟在手里不方便。索性把钱藏在书包里,从来没有丢过。可惜这回露了馅。
  “我包里没有钱。”林逸蓝只有撒谎。
  “哼!没有钱?!告诉你,丢了概不负责!”女服务员总算没强硬到搜包的地步,气哼哼地把林逸蓝的书包塞到角落里。
  “好了,好了。不要你负贵。”逸蓝急匆匆地走出存包处。时间那么宝贵,她可不能老在这里磨蹭。
  顺着旋转扶梯走到二楼,拐弯处有一座玻璃匣子般的公用电话亭。林逸蓝突然打了一个激灵。
  糟了!晚平的男朋友来过电话,说好不容易搞到票,今晚七点在音乐厅大门口约会。“我马上要到乡下去采访,没机会再给晚平打电话了。你可千万别忘了!我会象望夫石一样等着她!”那个记者再三叮嘱。
  “我一定转告她。”逸蓝很庄重地说。她还没有男朋友,对女友的社会关系就格外有分寸。
  晚平当时到小卖部去了,逸蓝想一会就告诉她。就在此时,来人喊逸蓝,说她的论文指导老师陶教授叫她。
  先生有请,逸蓝不敢怠慢。
  “你这个选题:关于中国当代女作家的共性与个性。据我所知,是有相当难度的一个题目。它将从宏观上对女作家这一独特而神秘的群体,做一个细致的解剖。它将探讨女作家创作中的普遍规律和特殊规律,揭示女作家写作的内在驱动力……只是你将查阅极为浩繁的资料,工作量是非常之大的。你必须从现在就着手准备……”陶教授对得意弟子侃侃而谈。
  林逸蓝从教授平和的语气里听出紧逼感。从教授家出来就直接到图书馆来了。晚平早上嘟囔过一句她的行程,好象今天也将外出,得马上通知她音乐厅的事。
  逸蓝拧开电话亭的玻璃门。“投币电话”几个字把她的手固定在半推半关的尴尬角度。
  她的真丝裙连一个兜也没有。也就是说此刻她身上连一分钱也没有。
  今年流行真丝裙。对一个穷而美又心高气傲的女学生来说,夏天穿什么衣服真是让人焦虑的事情。你必须在早春就象灵敏的猎狗一样,嗅出今夏的流行面料。街上流行红裙子,那是很古老的说法了。现在不是流行某种颜色而是流行某种质地。逸蓝是在春寒料峭的时节买的这件墨水蓝的裙子,价钱要比赤日炎炎时便宜一半。这件裙子给逸蓝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在公开的场合,它使主人又高雅又娴静。在校园老先生的眼里,会觉得这个女学生朴素而谦虚。要知道他们老服昏花的,已经分不清质地的好坏,只能懵懵懂懂看出一团颜色了。
  真丝裙今天可给逸蓝带来个大麻烦。打电话只要五分硬币,可逸蓝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她无助地翻着笔记本,想从里面突然掉出一个钢蹦。这当然是痴心妄想,她从来就没有在本子里藏钱的习惯,现在怎么会掉出钱来!
  退回服务间去拿包吗?逸蓝是个自尊心极强的女孩。她没法在那么决绝地高傲之后,再去央告恶狠狠的女服务员。
  怎么办呢?
  只剩下跟别人讨五分钱这条路了,在这个一根冰棍都要几角钱的时代。讨五分钱当然算不了什么了。逸蓝虽然从来没于过这营生,但她宁愿对不认识的人低一下头,也不愿意向那个女人服软。
  于是女研究生林逸蓝耐心地等在旋转楼梯口。
  时间还早。加上这几年知识恶性贬值,到图书馆的人比以前少多了。五分钟过去了,居然没有一个人上楼,逸蓝当然也没有说一句话,她却疲倦起来,委屈起来。她从没跟人要过东西,虽然她的父母只是城市大杂院里的普通人。
  第六分钟,来了一位老先生,步履蹒跚地往上爬。逸蓝赶紧跑过去搀扶他,他气喘嘘嘘地说:“谢谢谢谢。”逸蓝反倒没法张嘴要五分钱了。
  接着上来两位纯情的女孩,她们的裙据飘飘。林逸蓝很谦和地说:“小姐,能否帮我一个忙?借给我五分钱?我想打个电话,告诉我的朋友……啊,不,不是借,是给……因为我没法还你们……其实也不是绝对的,假如你们能等到中午……”
  简直是语无伦次。林逸蓝好不容易说完这些话,活象一个真正的乞儿,眼巴巴地等着人家发落。
  两个女孩先是愣怔了一下,在她们短短的生涯里还没碰到这么斯文的乞丐。然后两个人异口同声地说:“因为我们的裙子,我们身上也没有一分钱!”
  焦虑中的林逸蓝怎么就没注意到这一点!
  可恶的裙子!
  林逸蓝决定调整战术,她向一位胸前有兜的男士走了过去。清晰地说:“我需要五分钱打个电话,您是否可以帮助我?”比之第一次,简洁明快了许多。
  那位男士很豪爽地把钱夹拿出,打开,热情地说:“小姐,我很乐于帮你的忙。只是非常不巧,我这里只有一张百元钞票。”
  林逸蓝今天怎么这么倒霉!
  她悲壮地决定立即下去接受那个恶女人的侮辱,好马上把晚平的电话打了。再耽误下去,要是联系不上,岂不误了大事!
  这时,逸蓝突然觉得身边一暗,一个高大的男人站在她一侧.向她伸出一只棱角分明的手,手上托着一枚亮晶晶的分币。
  林逸蓝此时看见这五分钱,真有看见银子的感觉。
  “给你。”他明确地说,白闪闪的牙齿象一排贝壳。
  “噢!可是你是怎么知道的?”林逸蓝惊异地打量着他:三十上下的年纪,很普通的衣着。只有脚下的白网眼皮鞋,质量好象还不错。象所有出没图书馆的人一样,腋下夹着书。
  “真是个读书人。你为什么不先拿了钱去做你的事,反倒这么刨很问底?不要以为你所遇到的困境是唯一的。在这座电话亭前,你绝不是第一个窘逼的人。”他很随意地甩了一下头发,接着说:“在这个地方,某个漂亮的女孩向别人伸出手去,只能是这个原因。”
  他在一大堆枯燥的词汇之中巧妙地恭维了林逸蓝。
  “谢谢。”林逸蓝淡淡一笑,恭维他的男孩子多了。她小心地伸出手指去拈那枚硬币。因为长期的洁身自好,她不愿意同不相识的男人肌肤相亲。
  高大的男子看出了这一点,就把那枚硬币放到了楼梯的扶手上,好象他们在火炬接力。
  “谢谢啦!”林逸蓝被人窥破了用意,拿了人家的钱还要嫌人家脏,很不好意思,只有连连说谢。
  “现在的五分钱只相当于过去的一分钱,我在马路边拣到一分钱……”他幽默地哼了一句遥远的歌词,“区区小事,不必言谢。你为了筹资,已经耗费了相当的时间,还是赶快给你的男朋友打电话去吧。”
  “不是男朋友,是女朋友。”林逸蓝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对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强调说明这一点。
  那个高大的男人转身走了,不知他听到没有。
  “哎,我怎么还你的钱呢?”逸蓝突然冒出一句,她只是想和那人再说点什么。
  “不必还。虽说傻不过教授,穷不过博士,这点钱还是有的。”他背对着林逸蓝说。
  逸蓝填进硬币,拨通研究生院的总机。接线小姐有气无力地说,你好。她赶忙报出分机号码。宿舍楼道里响了半天铃,才传来看门老大爷涩哑的声音:“要哪儿?大点声说。”
  逸蓝急急报出晚平。“好嘞!别急啊姑娘,我这就给你找去。等着。我这腿脚可不大好……”老人家念念叨叨地走了。
  逸蓝这个急啊。终于,听筒里响起晚平含糊不清的声音:“谁呀?”她嘴里一定含着一枚大大的杏话梅。
  突然听筒里响起怪异的干扰声。
  “我是逸蓝今天晚上七点你到——”话筒象被人掐断了脖子的黑鹅,再也传不出任何声音。投市电话为您服务一次的时限到了。它提醒过了你,你没有继续给它喂钱,对不起,它就罢工了。
  逸蓝气愤地发着呆。也许她不说“我是逸蓝”这几个字就好了。节省下来的时间刚好够说“音乐厅门”。可是逸蓝若不报出名姓,晚平会听从一个莫名其妙的半截子电话去赴约吗?
  一切又要从头开始了。这一次逸蓝不再犹豫,只有一条路,甭管遭多少白眼,到服务间把钱取出来。。
  逸蓝朝楼下跑去。那个高大的男子自然是早就无影无踪了。在顺着楼梯拐弯的那一瞬,逸蓝的眼睛象被闪电照亮了。
  在楼梯栏杆扶手上——在上一次搁着五分钱硬币的地方,安安稳稳地放着一枚新的硬币,在大厅华丽顶光的照耀下,反射着柔和的银色。
  四周空无一人。
  那个男人多么细致!多么善解人意!他想到了逸蓝可能会第二次需要钱,在默默地走远后又悄悄地返回一次,留下了这枚硬币。他的好意很可能完全不被人注意到。要是逸蓝第一次就把要说的话讲完了,她绝不会留意到这份关照。茫茫人海,他们也许永世不会相逢。这种亲切的善意,令逸蓝深深感动。
  晚平听完音乐会回来,已经很晚了,她蹑手蹑脚地进了宿舍,见逸蓝床头的灯还亮着,想她一定是读书困了,灯光下就睡着了。小心翼翼地要给她关灯,没想到逸蓝的大眼睛象波斯猫似地瞄着她。
  “死逸蓝!为什么不吭声?吓我这一跳!”晚平气得大叫。
  “你象幽灵似的突然出现,还吓了我一大跳呢。”逸蓝真是一副从沉思中惊醒的样子。
  “想什么呢?这么呕心沥血?”
  “想我的学位论文。”
  “我不信,想学位论文的人,一副害了牙疼病的嘴脸。你这模样,不象。”
  “看不出你还会相面。那你说,我在想什么?”
  “小生才疏学浅,还没修炼到您肚里的蛔虫那个阶段。根据您半夜三更目光炯炯的形象,八成是谈恋爱了。”晚平很权威地说。
  逸蓝笑着说:“你该去学心理学系,而不是中文。我看是因为你自己在谈恋爱,就以为普天下的人都在热恋。这叫是什么人就见什么人。”逸蓝知道对付晚平伶牙利啼的最好方法,就是把战火烧到敌人后方。
  “我们已经是老夫老妻的了。说正经的,是什么事惹得我们的高材生夜不能寐?”晚平比逸蓝年纪小,但因为结交男朋友的历史长,就摆出革命前辈的资格。
  “晚平,你知道今天我是怎么给你打的电话吗?是这样的……”逸蓝终于忍不住了,把一个晚上的思绪讲给女友听。
  “都怪你!我才跟人家说了那么多的好话!”逸蓝最后说。“也许你应该谢我。要不然哪来的这一段电话亭奇遇?你当时要不把那第二枚硬币花掉就好了。你本可以到存包处另取钱的。实在是有欠考虑。”晚平一本正经地说。
  “那又不是一枚纪念金市。”逸蓝不解。
  “那上面有他完整的指纹。假如送到公安局去查查,任他在天涯海角,咱们也能把他找到。”
  “晚平,人家是为你的事操劳,你却瞎开心。”逸蓝皱着眉说。
  “呀!逸蓝,我本是和你开玩笑,不想你却这么当真。这倒是我想的不周到了。将功折罪,我给你分析一下情况。”晚平学着侦探影片中的口气说:“依我们现在掌握的情报,这个人很可能是个博士生。因为我们通常是说:穷不过教授,傻不过博士。他把这后给颠倒过来了,而当时的语境恰是强调他不需要你还钱。重心在后半句。还有,他说在电话亭前见过类似的事,说明他是图书馆的常客。牙很白,说明他不抽烟,阁下以为若何?”
  “晚平,我修改刚才的活。你是一个女福尔摩斯。只是我们别说这件事了,他不过是一颗偶然穿过大气层的流星。”
  “那小伙子今晚得打喷嚏,咱们这么念叨他。”晚平伸了一个懒腰。
  林逸蓝的硕士论文艰难地向前推进着。她经常去图书馆,路过透明的电后亭时,有意无意总要看上几眼,还有那曾经安放过两枚五分钱的楼梯扶手。扶手每天被清洁工擦得很洁净,模糊地照出她的蓝裙子。她当然不止这一件裙子,但只要到图书馆去,她就换上蓝裙子。她觉得那个高大的男子并没有注意她的脸,他也许记不住别的,但应该记住这件蓝裙子。
  不得不脱下丝裙了。因为天已变得很凉。那个男子和他雪白的牙齿终于开始模糊。逸蓝全部身心投入到论文当中,在浩如烟海的文献中挣扎。陶教授说的不错,这是一件巨大的工程。林逸蓝被女作家的作品和生平包围得喘不过气来,真没功夫想别的了。
  “如果你想折磨一个女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写论文!十瓶抗皱美容蜜也抵不过这场浩劫。”晚乎兔死狐悲。
  逸蓝只有星期六才回家。那是一条悠长的胡同。胡同口有一个补鞋的摊子。补鞋的师傅正忙,逸蓝袅袅婷婷地走过去。
  “逸蓝,你停停。”修鞋的师傅叫住她。
  “大哥,我本想跟你打招呼,看你正干活,怕砸了你的手。”逸蓝说。这位师傅是胡同里的老住户了,大伙都叫他“抹脖子大哥”。
  “把你的鞋脱下来,大哥给你修修。”“抹脖子大哥”不由分说把一个小板凳推过来,示意逸蓝坐下。
  “我这鞋是新买的,哪都挺合脚,不麻烦您了。”逸蓝说。
  “你看地上这鞋印。”抹脖子大哥说。
  逸蓝刚从一滩水洼中走过,地上便留下了几个湿印。
  “怎么了?大哥。我看不出有什么特别啊?”逸蓝不解。
  “你的鞋后跟有颗钉松了。我给你钉上。不然哪天突然掉了,伤了你的脚。一辈子躺在床上,可就真不用大哥给你钉鞋了。”抹脖子大哥亲切地说。
  逸蓝半信半疑地脱鞋一看,还真是那样。就安安静静地坐等。活本来挺简单,但抹脖子大哥干的很细致,就费功夫。
  “抹脖子大哥”的脖子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许多做过甲状腺手术的人都有类似的伤疤,但,“抹脖子大哥”不是这个原因。他的父母原是本份的小手艺人,文化大革命被红卫兵抄了家。老人家受不了屈辱,就双双吊死了。因为学习优异在外面被骂为黑苗子的大哥,回到家,迎接他的是爸爸妈妈悬在空中的冰冷的脚。
  才是中学生的他也顾不上害怕,只想快点追上父母一道走,他原本也是要上吊的.只是家中比较结实的绳子都叫两位老人用完了。家徒四壁,连能搓根禁得住他体重的绳子的东西都没有了。
  他看见了菜刀。菜刀不快,他耐心地在磨刀石上磨了磨。自以为满意了,又打算在什么物件上试一试。毕竟这是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事。他在地上捡了一块烂白菜帮子、刀刃一挥,菜帮子很利索地分离了,少年冷静地想了想,他认为自己的皮肉一定比菜帮子硬,还得再实践一下。他仔细地寻找了一圈,看到墙角有一块蜂窝煤,他朝蜂窝煤剁去,煤齐刷刷地裂开了。少年很满意,他觉得自己的皮肤再结实,也没有蜂窝煤牢固。
  他准备开始操作了。刀刃上沾满了煤灰,很肮脏。他是个爱干净的年轻人,很想把菜刀洗清洁了再动手。这时风从虚掩的门吹进来,爸爸妈妈的衣袖轻轻抖动,好象在招呼他快去。他是个孝顺孩子,知道这个时候还慢腾腾地去洗刀”是对父母的不敬。
  他操起刀,很准确很用力地朝自己的嗓子砍了下去。在他知道的故事里,一描写到最重要的地形,就比喻为“咽喉要地”。他理所应当认为这是最致命的一招。
  他还是单纯了点。一个人要想死,瞄准喉咙是没有错的。但要从侧面下刀,把最大的动脉血管砍断。那样两分钟后就是华佗再世,也毫无办法。
  这个孤儿用沾满煤粉的菜刀把自己的脖子抹了一个大口子之后,出了很多血,使他昏迷不醒,却并不要他的命。本应从鼻孔呼进呼出的气息,如今从伤口吞吐,围绕着那把凶器冒出一串串血红的气泡。
  一个小女孩轻轻地走进来。她不过三、两岁的样子。对于死人,对于满地的鲜血,她都不知道害怕,看看平日常逗她玩的大哥哥睡着不理她,她就把刀从他的手里拿过来。(她以为大哥哥一定会不给她,没想到一点劲都没费)大哥哥还是睡不醒,小女孩就失望地走了。
  这个小女孩就是林逸蓝。
  “哎呀!我的小祖宗!你这是在哪搞的满世界的血?”第一个看到小女孩的人大喊大叫。
  巷子里的人都互相认识,赶紧把脖子上有巨大刀口的孤儿送到医院。
  医生一边给他缝刀口一边说:“用这么凶狠的办法自杀,我行医半辈子,还是第一次看到。小伙子,我紧针密线地把你缝起来不容易,比缝一件大衣还忙活。我希望你珍惜我的劳动。”
  因为他失血过多,给他输了不少的血。也许是医生的话打动了他,也许是那些别人的血改变了他的意志。从此以后,他再没有死。
  送他出院的时候,医生说:“小伙子,你在砍你自己的时候,把那把刀洗一洗就好了。手术时,我用尽法子也洗不净你伤口的煤渣。这道伤疤会象纹身一样,永远跟随着你。真要请你原谅了。”
  医生最后又对他说:“谢谢你的那位小邻居。要是再晚发现一会儿,你就称心如意了。”
  孤儿从此戴上了半截“蓝项圈”。在陕北插了十几年的队,孓然一身回来后,住一间小平房,摆个小鞋摊。老街坊邻居给他介绍过几个对象。每个介绍人都隐去了他的那段遭遇,每个女人都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问:“哎,你那脖子是怎么搞的?”
  介绍人总叮嘱他戴条围脖,他说:“瞒得了一时,还瞒得了一世?”便特意裸露着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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